姜昆:电台、电视台播出相声应按分钟计次收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姜昆:电台、电视台播出相声应按分钟计次收费
2010年03月04日 08:51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几十年都如此:演一个相声,给了1000元、3000元,5000元,一辈子就属于电台了,这公平吗?故去的演员侯宝林、马季,相声一直在电台、电视台播,版权享有人一分钱没有,这公平吗?”基于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姜昆建议,电台、电视台播相声,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版权规定,按分钟计次收费。

  姜昆称,国务院已公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曲艺等文艺作品,应按分钟计次收费,但迄今自己未见《支付办法》实行。另据姜昆透露,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已与中国曲艺家协会协商,拟成为“维护版权第一台”。朱玲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