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辨:有“焚书”但未“坑儒”(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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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焚书坑儒”辨:有“焚书”但未“坑儒”(4)
2010年02月26日 16:53 来源:中华读书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再说“坑儒”,此事疑窦丛生,恐属子虚乌有。但需声明,杀戮不同政见者,对于古今中外历代统治者来说,司空见惯,秦始皇并不例外。这里探讨的是,秦始皇是否坑杀过儒生。

  去年11月18日,《中华读书报》“国学”版发表李开元先生的文章《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李先生对“坑儒”提出四个疑点,笔者十分赞同。但李先生说:“考察西汉一代,焚书坑儒这个用语还没有出现。”这个结论是错误的。下面,笔者就“坑儒”故事原型、“焚书坑儒”用语的出现和坑儒故事的精细化做些探讨,提出更多的疑问,求教于海内外专家、学者。

  坑儒故事原型见于《说苑》卷二十《反质》,讲方士侯生、卢生害怕继续留在秦始皇身边会遭杀戮,于是一起逃跑,“始皇闻之,大怒曰:‘吾异日厚卢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诽谤我。吾闻诸生多为妖言,以乱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

  《说苑》是西汉末叶刘向辑录皇室和民间藏书中的有关资料,然后分类、整理而成的杂著类编。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的《史通·杂说篇》指责刘向“广陈虚事,多构伪辞”。《说苑》属稗官野史之流,坑儒一事,本不足信。

  秦始皇焚《诗》、《书》,禁私学,可以说彻底砸碎鲁诸儒的饭碗。鲁诸儒一定又恨又怕。陈涉起义以后,孔子八世孙孔鲋率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孔鲋当上了博士。这在《史记》和《汉书》中都有记载。孔鲋率鲁诸儒投陈王是个艰难的痛苦的选择。当事者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坑儒”的故事说不定就是孔鲋编造出来的。故事最初的流传范围大概就在鲁诸儒之中。

  假使秦始皇果真坑杀儒生四百六十余人,秦末汉初非孔姓的儒生肯定有人会讲述此事。然而事实是:曾做过秦博士,到汉文帝时还传授今文《尚书》的伏生;任过秦汉两代博士的叔孙通;在秦汉两代以教授《诗》闻名的浮丘伯;秦时为御史入汉当丞相的张苍,这些人谁也没谈论过秦始皇坑儒的事情。特别值得提出的汉初儒学巨子贾谊,他写的那篇脍炙人口的政论文《过秦论》,专门批判秦始皇的过失,里面说秦始皇“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根本没谈坑儒之事。这些事实,不能不令我们对秦始皇坑儒说法的真实性产生疑问。

  率先讲出“焚书坑儒”用语的,是西汉前期经学家孔安国。依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中说法,孔安国乃孔子十二世孙。相传孔壁所藏古文经书尽归孔安国。他作《尚书序》,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又作《古文孝经训传序》,说:“逮乎六国,学校衰废,及秦始皇焚书坑儒,《孝经》由是绝而不传也。”(严可均辑《全汉文》卷十三)秦汉之际,非孔姓名儒都不讲坑儒,而孔安国一再讲坑儒,这对笔者的猜测是个支持,秦始皇坑儒的故事十有八九是孔鲋编造的。

  “焚书坑儒”这个用语在《史记》中没有出现,但《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焚书与坑儒这两件事。司马迁写人叙事注意细节,常常使读者感到生动、具体、形象,真如面对其人,身临其境。《汉书·司马迁传》称赞他:“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然而他叙述“坑儒”时,基本上因袭《说苑·反质》的传闻,缺乏细节,如被坑儒生首要人物的姓名、坑杀儒生的具体办法、详细地点等,可以说没有做到“其文直,其事核”。司马迁曾向孔安国求教古文《尚书》。孔安国教授古文《尚书》肯定会提到秦始皇焚书坑儒,按理说,司马迁完全可以从老师那里多得到一些坑儒的信息,而实际却没有。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孔安国从家族长辈那里听来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根本就缺少细节,所以讲不出来;再一种是司马迁跟孔安国学习古文《尚书》的时候还年轻,听老师说秦始皇焚书坑儒就信以为真,没有提出什么疑问。这两种解释无论哪一种正确,都对后来司马迁撰写秦始皇的文化政策有影响。

  司马迁在《史记》中多处提到秦始皇的文化政策,但是口径并不一致。《秦始皇本纪》既写了焚书,又写了坑儒。《儒林传》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封禅书》说:“始皇封禅之后十三岁,秦亡。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戮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 依照《秦始皇本纪》的说法,坑儒事件是由方士侯生、卢生叛逃引起的。秦始皇认为卢生等诽谤他,又联想起诸生也诽谤他,遂下令调查,“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这里坑杀是一色的儒生。《儒林传》里却说的是“坑术士”。儒生与方士所操之术不同,不能混淆。或许有人认为,秦汉之时,儒者与方士已经交混,“坑术士”等于“坑儒生”。那么,《封禅书》中讲“焚诗书,诛戮文学”,为什么又没说“坑儒 ”呢?同样讲秦始皇的文化政策,三处三样,笔者注意到,这三种说法,在西汉前期都存在,这是不是表现出太史公司马迁对待历史问题不能断定的一种客观态度呢?

  二百多年过去了。坑儒故事的精细化由东汉儒学家卫宏完成了。卫宏撰写《诏定古文官书序》,说:“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

  故事写得令人惊心动魄,却经不住推敲。唐代训诂学家颜师古说:“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唐代新丰县马谷,就是现今临潼县温泉镇。这里的温泉42℃,但是关中地区冬季气温经常达到零下10℃左右。纵令温泉使地温升高,能让西瓜籽发芽、爬蔓,但绝结不出瓜。或许有人说:“这可能是温室栽培。”温室栽培技术确实是古代中国发明的。不过,有关温室栽培的最早记载,见于《盐铁论·散不足》,是西汉昭帝时期,晚于所谓坑儒的故事足有一百二十多年。另外,史书记载秦始皇“天性刚愎自用”“意得欲从”,“乐以刑杀为威”。他既然认为诸生以古非今,犯诽谤罪,该杀,根本用不着设计圈套,让自己背上一个欺诈的恶名声。试问这符合秦始皇的个性吗?看来,秦始皇坑儒的故事越传越离谱,越不可信。

  我们承认秦始皇的残暴,但不赞成让秦始皇背坑儒的黑锅,因为实事求是是史学工作者应当永远尊奉的圭臬。

    马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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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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