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9日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就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谈到,广电总局将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以保证《指导意见》措施得以贯彻落实。
朱虹指出,《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继《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后,国家对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提出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具体政策措施保障,既明确了工作任务又突出了工作重点。从“十一五” 到“十二五”时期,是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电影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在这样一个机遇与挑战同在的非常时期,《指导意见》 的出台,为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良好的条件,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电影事业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朱虹讲到,《指导意见》是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进行深入调研,汇总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正式出台的。文件明确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指导意见》在形成的过程中,总局和文件中政策所涉及到的10个部委进行了多次沟通、征求并吸取了10个部委的意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广电总局将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为保证措施得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也要求各地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繁荣发展电影产业的重要意义,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完善配套,强化措施,推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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