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北京图书订货会上,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在行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最受争议的是,《规则》规定:出版1年以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据悉,该《规则》是根据《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业界专家、学者和企业部分负责人参与特别制定的,旨在“打击图书市场特别是网络书店的价格战,规范图书交易行为,维护图书市场秩序”。
声音:消费者反对声浪高
该《规则》一经出台,立刻引发各方热议。
郑州大学在读研究生李某对记者表示,网络购书已经成为许多人购书的主流渠道之一,常常能拿到在实体店拿不到的折扣价,给消费者省了不少钱。他和同学经常在网上买书,有时在市面上看到的书,也会到网上去比较,通常网上新书就可拿到六折七折,如果是出版时间长的,四折五折也很常见。对于限折8.5折,他明确表示反对,“那样只好去买盗版书了”。
80后女生小陈表示,自己现在很少去实体店买书了,“太贵!网上什么书都有,而且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又方便又省钱”。对于网购图书限折,她表示:“莫明其妙,肯定是眼热网购生意太好,想垄断吧?”
常常在网上帮孩子买书的李女士也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担忧:“现在图书定价这么贵,肯自己掏钱买书的人越来越少,要是再限制折扣,今后更买不起了。”
书友杨先生认为,网购是大势所趋,中国出版业的发展完全可以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不能一味地“竞争不过就搞封杀”。政府应给予合理引导,促进图书销售市场实现充分竞争、公平竞争。
趋势:网上书店风头正劲
事实上,这几年的图书市场折扣越来越低,刚刚上架就六折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对读者来说似乎是个福音,但是另外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图书定价水涨船高。图书打折越来越多地成为一种数字游戏,出版商在定价的时候已经预留了折扣空间。这种打折并没有降低读者的购书成本。
同济大学副教授王晓渔则把质疑指向《规则》制定者,指出了更深层的问题。他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本身就有失公平。行业协会本来应该属于社会领域,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但现在基本是行政部门的附属,行业规定与其说是市场公约,不如说是政府文件。这种以“禁令”的方式制止图书低价销售的办法,以自律为名进行管制,只能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
据业界人士分析,目前网上书城的销售量已经占到中国整个图书市场销售量的10%以上,还会以每年3%~5%的增长率增长。从以上数字来看,行业内部已经无法撼动网上书城的优势。与之相应的,实体书店已经是夕阳西下,大势已去。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实体书店要走全方位发展的路,要有氛围,有灵魂,吸引读书人去流连,“这点是网上书店无法做到的”。
一个不能够忽略的事实就是,随着网络销售模式的全面兴起,这种方便快捷的购书模式,让读者得到了诸多实惠,有效降低了公众的阅读门槛。这无疑是对传统销售的一次革命,此举不仅仅表现在图书行业,其他商品的销售模式也同样面临网络营销的竞争。
而有关部门,无视书价过高的问题,反倒打压网络售书打折行为,既会加大《规则》落实难度,也会引起公众反感。无论如何强调图书市场的特性,但图书出版既然是市场行为,就无法回避市场的基本规则——价格必须尊重市场。
网店:《规则》可操作性不强
而对于限折的《规则》出台,网上书店目前仍按兵不动。记者昨日登录几家网上书店,当当网、卓越网等大型网站均未见风吹草动,六折七折的新书仍比比皆是。
采访中,当当网方面认为“限折令”目前还不具有可操作性。
质疑:《规则》不具有强制性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认为,该《规则》的制定与发布部门是行业协会,因此该《规则》只是一个行业自律规范,是倡导性的,而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得到物价部门认定、行政部门许可才具有强制性,而且也只限会员单位。
有分析认为,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8.5折的限价条款并不适用于此规定,因为每个商品的利润率是不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对低价倾销制定统一的标准。有些畅销书的利润率可能是30%,有些学术书籍的利润率可能只是5%。这种通过某种普遍适用的规则界定低价倾销,实际上是无视市场经济的法则。
记者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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