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摄协粉饰“造假”行为? “共同创作”引质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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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摄协粉饰“造假”行为? “共同创作”引质疑
2010年01月13日 08:3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取消桑玉柱金像奖资格;

  作品定性“共同创作”引质疑

  中摄协粉饰“造假”行为?

  作品定性为共同创作,有专家对此提出质疑

  - “金像奖摄影作品涉嫌造假事件”追踪 

  昨日,中国摄影家协会在京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桑玉柱在申报参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时,提交的参评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报规则,因而取消其金像奖获奖资格。不过,此结果一出,便引起专家和网友的质疑。最早在博客上公布此造假一事的许林、举报人郎琦均表示反对将这四幅作品定性为共同创作的处理结果,并呼吁重新组成调查组,引入第三方调查。

  作品被认为是共同创作

  昨日上午10点中摄协成立的调查组组长高琴介绍了金像奖得主桑玉柱涉嫌造假一事的调查结果。高琴告诉记者,中摄协早在去年11月6日便接到举报信,但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当事双方均否认桑剽窃或盗用照片。而在媒体、网络于今年1月6日公布此事后,中摄协马上组织人员飞赴吉林省进行调查取证。

  而在去吉林亲自向桑玉柱、孟铁、温波及三个举报人取证调查后,中摄协及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认定,此次曝光的金像奖造假作品并不是桑玉柱盗用或剽窃温、孟的作品,而是桑分别与温、孟一起去拍的,是他们共同创作的作品。

  获奖资格被取消

  此后,中国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顾立群宣布了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的处理意见:桑玉柱在申报参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时,提交的参评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报规则,因而取消其金像奖获奖资格。

  组委会认为,任何所谓“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但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不符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第二条第1款中关于参评作品须是“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的明确要求。“桑玉柱在申报时未对此情况加以说明,使该组作品得以进入评选,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质疑1 为何取证未完就下结论

  然而此一结果一出,便立马引起众多质疑。包括最早在博客上公布金像奖造假一事的许林、举报人郎琦均明确反对此次处理结果,认为中摄协所下的结论缺乏真正的事实依据。摄影评论家鲍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中摄协所定性的合作一事,是不会有摄影师同意这一说法的。

  记者了解到,尽管1月9日郎琦借助许林博客公布了两条新证据,指证2003年12月温波去拍这组照片时,是与吉林省白山市市委宣传部干部肖鸣一起去拍,两人在一起一共五天,而没有桑玉柱。但对于这一新证据的关键人物肖鸣,中摄协调查组却没有与其取得任何联系。而现在尽管取证还未完,中摄协却宣布了处理意见。

  对此,许林还质疑称有网友匿名在他博客上表示,与当事人孟铁一块去拍照的是一个姓杜的摄影师,而不是桑玉柱,“为何中摄协不去调查一下?”

  - 回应

  高琴解释,调查组是按照三封举报信制定的取证方案,只调查了当事三方以及三个举报人。网络公布的肖鸣这个人是后来发生的,目前调查已告一段落,希望肖鸣本人出来阐明事实。另外,作为金像奖评委会,对于金像奖作者获奖情况的质疑会依据评选章程进行认定,有些问题涉及到司法,中摄协可能还没有能力进行。

  质疑2 为何不引入第三方调查

  此次桑玉柱被曝光涉假一事,中摄协组织进行了调查。对此,许林表示金像奖出了问题,中摄协组织调查组调查是负责的表现。然而由于中摄协是金像奖的组织方、运作方,而调查组领导方依然是中摄协就不符合调查惯例。

  许林指出,按照调查惯例,调查应该引入既不是举报方,也不是被举报方的第三方,而且主要领导调查的负责方应该是第三方,“自己做的事情出了问题,由自己出面组成调查组的做法值得商榷。”

  记者看到,许多网友对于中摄协并没有引入第三方调查也表示了诸多异议。为此,许林和郎琦纷纷表示会对此发表声明,呼吁重新组成调查组,引入第三方调查。

  - 回应

  高琴指出,中摄协作为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主办方之一,举报信是递到单位来的,他们觉得应该本着对举报人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解,对举报人进行回应,所以就进行了调研。而是否会引入第三方调查,则“需要整个金像奖组委会来决定。”

  (记者李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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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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