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兄弟”设计者起诉上海美影厂已正式立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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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兄弟”设计者起诉上海美影厂已正式立案
2010年01月09日 13:24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胡进庆起诉上海美影厂已正式立案

  葫芦娃究竟谁的娃?法院见!

  前不久,一场名为“给葫芦娃爸爸寄一张明信片”的活动在众多网友的关注下戛然而止,随后牵出一场《葫芦兄弟》形象设计者、74岁的老艺术家胡进庆欲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官司”。昨日记者独家获悉,胡进庆前不久已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起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简称“美影厂”),要求判决确认《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动画影片中葫芦兄弟、金刚葫芦娃、采药老爷爷、蛇精等妖精的各类角色美术造型著作权归原告胡进庆、吴云初所有。据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于本月5日正式立案。2月23日原告、被告将进行证据交换。

  原告方有理:

  有力的证据一大堆

  昨日,记者致电胡进庆的代理律师孙昶林律师,孙律师表示,早在1993年,便有侵权案件出现。“当时,《葫芦小金刚》遭遇侵权,法院当时的判决认定葫芦娃的人物造型由胡进庆与其助理吴云初创作。”但此类侵权事件始终不断。2008年6月,上海美影厂发现汕头宏裕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痒去痱金水的包装擅自使用了与《葫芦兄弟》中形象相近似的图片。同年7月,上海美影厂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涉嫌侵权单位推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孙律师表示,《葫芦兄弟》中的所有形象早已归胡老及其助理所有,“可为何美影厂瞒着胡老,自己成为该案的原告?”

  昨日记者拿到了起诉书,在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中这样写道:“原告胡进庆在原告吴云初协助下,手工独创绘制了七色葫芦兄弟、金刚葫芦娃(即七色葫芦兄弟的合成体)、采药老爷爷、蛇精等妖精在内的所有动画角色造型最初原型的分镜头台本,即美术作品连环画,这些动画角色造型被原告胡进庆导演的、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的《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注:即《葫芦兄弟》续集,角色造型都相同)系列剪纸动画影片全部采用,为此,被告特地在《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中每集动画影片开头打印标示“进庆吴云初造型设计”。而原告胡进庆先生至今持有和保存着其当年手工绘制的、厚达几百页、各类造型画幅达几千幅的《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的动画分镜头台本原始底稿,即各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这是原告成为《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动画片中葫芦兄弟等各类角色美术造型的著作权人的直接和原始证明。目前,被告以《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制片人身份极力混淆动画电影中可以分离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与动画影片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利用葫芦兄弟、金刚葫芦娃、各类妖精角色造型美术作品与他人进行著作权合作开发相关游戏,并以维权名义主张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

  被告方叫屈:

  怀疑有人在挑事

  昨日,记者致电上海电影集团(美影厂隶属该集团)副总裁汪天云,对于官司一事,他不愿多说,对于网上的各种说法他也不愿回应,只称“我觉得是有某些人在挑事。”问及是否收到法院传票,汪总说:“我们有专门的部门在处理此事,这个党委会有安排,法务部在负责,我目前没有看到传票。”至于此案是否公开审理,汪总说:“应该不公开审理,现在也不清楚,也可能协商解决吧。”而孙律师表示,“民诉法规定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案不公开,其余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通例,不公开是特例。本案应该公开审理。”

  (记者 何佳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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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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