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作家动手
作家属于文人范畴,文人也叫“读书人”。自古“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将文人的社会地位凌驾在其他职业之上,由此,对文人的要求也要高于其他职业,如“君子动嘴不动手”。文人甚至作家动手打架,被界定为有辱斯文,甚至不配当文人。
2009年11月23日,身为中国湖南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的作家张扬(代表作《第二次握手》)亲临湖南省作家协会所在地,当众打了湖南省作家协会办公室主任(女)。事后,有媒体报道说,张扬认为他打作协主任不属于“男人打女人”,而属于“老人打坏人”。张扬对于该作协的“腐败”和“官僚作风”深恶痛绝,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后,终于发展到不得不诉诸武力。据媒体报道,张扬“痛打”作协女主任后,该作协工作人员均“喜形于色”。张扬打人不对,但其“作案动机”看来也有值得深思之处。
作家协会的运转经费主要来自于纳税人的钱,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作家协会用纳税人的钱做什么呢?首先是维持作协的日常开支:工作人员的工资、车辆使用、办公经费,然后是举办作家笔会、采风、出国考察、文学评奖、给驻会作家发工资等等。如果纳税人的钱用于警察,当纳税人遇到危险时,可以打110免费使用警察。如果用纳税人的钱在风景优美的地方住在星级宾馆里举办作家笔会,作家的作品出版后,纳税人如何享有回报?没有。作家写出作品后,纳税人不能免费阅读还要花钱买,童话都不敢这么写。再者,凡是花纳税人钱的单位,都要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账目要透明。我好像没见过作协公布每年的账目,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是不是因为作协很重要,才可以享有花纳税人的钱而不必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不必接受监督的特权?其实,和作协一样重要的演出团体和报刊已经在改革大潮中先后“断粮”,不再花纳税人的钱,自收自支。为什么单单作协可以独享纳税人的税金呢?作协完全可以像剧团和报刊那样改制,靠给作家当文学经纪人、维护版权、建立文学基金会等方法自收自支。花自己挣的钱,作协工作人员会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也能花得理直气壮。只要你花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权利和义务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
其实,张扬并非地球上作家打人始作俑者。美国作家海明威发现一家媒体诬蔑他的胸毛是假的,海明威像张扬那样径直赶到人家的办公室,连打带砸,以正视听。海明威认为,说他的胸毛是粘上去的比说他的作品是假的更令他不能容忍。俄罗斯诗人普希金和莱蒙托夫都死于决斗。
1936年11月,大约是鲁迅逝世一个月后,青年作家萧军将刊有报道鲁迅逝世消息和纪念文章的《中流》半月刊、《作家》月刊和《译文》月刊拿到鲁迅的墓地焚化,以表达自己对鲁迅的哀思。此后不久,评论家张春桥和马吉蜂在他们编辑的《文化新闻》上写文章就萧军焚刊之事讥讽萧军是鲁迅的“孝子贤孙”。萧军看过该文章后自然不会高兴。照时下的做法,萧军就该写文章反击了,于是一场硝烟弥漫的笔战在报刊上开打。可萧军不,他认为同张春桥们这种下三烂的评论家论战毫无意义。于是萧军径直闯入《文化新闻》编辑部,正好张春桥和马吉蜂在场。怒气冲冲的萧军劈头便问:“那篇侮辱我和鲁迅先生的文章是谁写的?”马吉蜂看了张春桥一眼,说:“我写的。”萧军说:“我没时间写文章批驳你们,我想了个办法,咱们打架去!如果你们打赢了,今后你们可以随便写文章侮辱我,我绝不找你们的麻烦。如果你们打败了,你们今后再敢写侮辱我的文章,我就揍扁了你们!”
同为年轻人的张春桥和马吉蜂接受了萧军的挑战,双方约定了打架的时间和地点。地点定在上海法租界拉都路南端的一片已经收割了的菜地上。在约定的时间,双方都准时到达。马吉蜂的见证人是张春桥。萧军的见证人是萧红和聂绀弩。
萧军早年习武,怀揣沈阳陆军讲武堂的“一本”毕业文凭。可怜那手无缚鸡之力只会舞文弄墨的马吉蜂被萧军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张春桥吓得面如土色。
“如果你们再写文章侮辱我,我就打你们!”萧军拍拍手,扬长而去。从那以后,那二人再不敢写文章侮辱萧军了。
我钦佩萧军。1980年11月17日,我去位于北京北郊的少年犯管教所和孩子们交流。那次萧军先生也去了,我们乘坐同一辆汽车。萧军先生虽然年事已高,但周身上下散射着凛然正气,我感到一种震撼。
海明威和萧军都是打男人。打女人的除了张扬,还有叔本华。叔本华把干扰他写作的女邻居打残了,为此遭遇诉讼,法院判决叔本华养她一辈子。
鉴于现行作协体制的欠缺,鉴于作家和作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也许作家在解决和作协之间的矛盾时向张扬学习动武的会越来越多,这是读者不希望看到的。不管什么理由,打人都是不对的。为写《第二次握手》蹲监狱值得,为打作协女主任蹲监狱,不值得。可是,如果张扬这一击能导致作协体制改革,不知他能不能因此彪炳中国文坛史册?
郑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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