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蒲波) 17日下午,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在北京召开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呼吁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付费,让网络上千万曹雪芹告别“举家食粥酒常赊”,能够“吃上红烧肉”。
写作本身,为什么不可以当钱用?
在发言中,张颐武首先对网络作家的生存困境表示同情。他说:“网络的作家们他们非常的不容易,他们在网上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每天拼命地写,最后得到的报酬或者得到的收益和他的付出、和读者对他的喜爱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给他们公正的待遇,是不公平的。”
张颐武指出,“觉得写东西是不算钱的”是中国人的传统。在过去,作家写作是为国家写,从国家拿工资。这是中国在计划经济以后的一个根本性的毛病,觉得“自己出钱可以买的东西就是物体”,不习惯为知识也就是为“软的东西”付钱。
“我记得浩然有一次跟我说过,他在文革的时候出了一本书《金光大道》,大概150万字的作品,出完了以后,就给了他150块钱,他就很激动。”张颐武还举例,当时的电影票价是全世界最便宜的,5分钱,就跟冰棍是一样的价钱。
为“精神上的感动”付费,天公地道
在张颐武看来,中国人的观念中买书、买CD是有道理的,因为书是“买一些纸回去”而CD“总是有一个盘”,但是对内容一般觉得不应该付费。“这种观念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不为服务、知识付费,这样使得从事服务、知识劳作的人,得到的东西和他的付出就非常不相称。”
张颐武强调,精神上得到的感动需要付费,天公地道。“知识产权要付费,没人敢说不对。但是我们内心里面的召唤、不对的习惯应该有一个改变。让作家们过得好一点,可以为我们贡献更好的作品,他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一样的。”
最后,张颐武讲到,如果读者能为看的小说付两分钱、三分钱,这是个人的一小步;但是对世界来说,对所有的人来说就是一大步。这一大步的结果就是千万个曹雪芹都会发现以后可能不再吃粥了,可以吃红烧肉。这样一个美好的未来,还需要共同努力。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