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嵩山少林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商标,此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但商标局以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为由将其驳回。记者今天获悉,在商评委复审仍不批准注册后,少林寺把商评委告到了北京一中院。
嵩山少林寺在起诉中称,申请商标的文字组合本身在汉语中无确定含义,仅指嵩山少林寺“创立于1217年的少林藥局”。而这个商标使用在茶和咖啡类商品上,不会有不良影响,即使使相关公众联想到药效,也不属于不良影响。
商评委则表示,历史上的“少林藥局”主要事务是为寺内众僧及周边百姓诊断治疗,后由于兵火战乱,“少林藥局”事务屡有断续。申请商标由汉字“少林藥局”、“始创于公元1217年”和外文“SHAOLIN MEDICIEN”组成,其中,“少林藥局”为显著识别标识。因“少林藥局”的历史沿革及影响,以此做商标易使消费者理解为治病、买药的处所,而不会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商标加以识别,因此,申请商标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亦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通讯员 张琳 杨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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