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网络色情”借手机“还魂”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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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容“网络色情”借手机“还魂”
2009年11月27日 16:14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法分子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消息,令众多家长、教师以及所有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人忧心忡忡。人们热切期望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尽快切断手机中的一切淫秽色情信息。

  互联网对信息传播的革命性改变,使人们深受其惠。但当它以高度开放的特征提供信息服务时,人们发现了它的两面性。一些不良商人正是看中了它的高度开放,不惜牺牲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借大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来赚取利润。

  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网络“扫黄打非”力度,关闭了上千家色情网站,严惩了一大批违法分子。但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不法商人将魔爪伸向了手机上网用户,使淫秽色情信息传播更方便,危害更大。

  一些色情内容和广告,在电脑上网时的地址是被屏蔽的,在手机上却可以正常显示,频频弹出并多处转载。难道运营商真能“视而不见”,允许手机下载浏览产生的GPRS流量费白白地流入“陌生人”的腰包?当然不可能,其间的利益链条应该存在了“默许”“分成”“合作”“买断”等多种形式。

  我国手机网民已经达到1.8亿,技术日渐成熟的3G业务无疑是手机上网的最大推手。毫无疑问,电信企业眼里不能只有3G业务带来的利润,也应该负起社会责任。按照规定,谁经营谁负责、谁收钱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但迄今还没有哪家提供接入服务的运营商被问责。这不能不说是淫秽色情信息借助手机网络“还魂”的重要原因。

  面对公众的强烈不满,电信运营商应当扪心自问:默认甚至怂恿不良商业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长此以往对手机业务发展是促进还是损害?这种“不义之财”是否真能赚得心安理得?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国手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一场清剿手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行动已经全面展开。人们希望相关企业真正重视网络文明,尽快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商业利益诱惑面前守住理智和良知。

  作者: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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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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