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官员:支持文著协就谷歌“侵权”维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国家版权局官员:支持文著协就谷歌“侵权”维权
2009年11月23日 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媒体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就谷歌图书馆侵权一事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谷歌图书馆未经授权收录中国作家作品的事件日前引发各界关注。目前,谷歌公司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已进行两次会谈。据介绍,双方将在12月将进行第三次会谈。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到这一事件时表示,谷歌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制作成数字化是不争的事实,已涉及到中国作家权益。而谷歌一再强调所谓的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看到谷歌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另据报道,此前,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秀平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谷歌在中国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著协是文字作家的集体管理组织,他们提出这个要求是代表了广大作家的共同的心声,他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应该说并不过分。

  本月18日,中国作协亦曾通过其官方网站向谷歌发布维权通告。通告中称,谷歌须在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