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侯耀华代言非法广告
够讽刺的是,今年3月,在一项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中,侯耀华获得曲艺演员公众形象调查第一名。与其仰仗法律的制约,人们是多么希望,真正的制约来自这些名人的内心。
有人说,侯耀华可以去申报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11月1日,在“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上,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以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为例,指出这十则违法广告几乎涵盖了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侯耀华代言广告的数量,在明星里一定不是最多的,但代言假广告的数量,现在却一下子冲到了第一位。
够讽刺的是,今年3月,在一项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中,侯耀华获得曲艺演员公众形象调查第一名。他当时的获奖感言是:“因为我没有时间去检查我前头几十年的所作所为,但是我可以在这儿保证,以后我会注意……”不知道,当时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是不是心里有点发虚。
明星身陷“代言门”,早就不是什么稀奇。不少名人都在虚假广告上栽了跟头,比如赵本山、郭德刚、范伟、葛优、文清等等。然而,一个人连续代言了10个虚假广告,还是让侯耀华毋庸置疑地掀起了又一场质疑明星代言的风波。人们现在关心的也不只是“明星为何总重蹈虚假代言的覆辙”、“未来又该如何杜绝”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更加关注的是,在被揭发后,明星们的反应。
粗略统计,大概分为几种:1、赔偿派,如葛优,葛优因为代言亿霖,后来被卷入北京最大传销案后,最后他主动退还了代言费;2、道歉派,如范伟,当被央视曝光,自己代言的招商网站涉嫌加盟骗局后,范伟通过博客道歉;3、强硬派,如邓婕,代言的三鹿幼婴幼儿奶粉出问题,甚至一度被告上法庭,邓婕则回应“三不”———“不私了不道歉不退钱”。
侯耀华则开创了第4种类型 ———金蝉脱壳。尽管爆出的违法广告有10个之多,侯耀华第一个反应就是推卸责任,开口便称可能“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再是对记者说“你说的这些广告我都没什么印象”,最后他又大讲道理,“难道给药品做代言,就一定要吃这个药吗”、“我找谁维权去”。而他的推脱,很快就遭到中国广告协会反驳,协会主任李方午强调,侯耀华代言的这10条广告中,9条都是视频广告,视频作假不容易。
这场好戏被推至高潮,侯耀华却不见了踪影。其即将拜为师傅的常宝华对媒体说,要批评他,现在也联系不上侯耀华,但希望他能早日站出来向公众解释。如此看来,侯耀华的金蝉脱壳不但无效,反而适得其反。因为大家都明白,在最基本的是非面前,错了就是错了,任何的解释都显得多余。
撇开如何完善广告立法的问题,侯耀华的推卸责任,是这个事件中最值得玩味的部分。与其仰仗法律的制约,人们是多么希望,真正的制约来自这些名人的内心。身为名人,众人仰慕的光环中,不光有人们对他们高超技艺的感佩,更有人们对他们人格、道德方面的期盼。要知道,人们不愿意去崇拜一个道德低下的人,但却愿意去谴责。
多年前,有人说侯耀华出名是沾了父亲侯宝林的光,侯耀华当时回答说:“父亲常说‘你演是你的,我演是我的,演员这活谁也帮不了谁’。”同样,做一个名人,你是你,我是我,谁也帮不了谁。(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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