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化产业领域发生了两大变化,一个变化是随着以IT产业为中心的尖端产业的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信息交流,规模和质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信息化、网络化为中心的数字信息产业,给社会各领域都带来极大的影响。另一个变化就是在文化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等全新的概念诞生,正在成为全新的增长动力。在韩国,过去集中在政治和经济发展上的人民的注意力,逐渐开始转向文化领域,并且文化相关领域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也在逐渐提高。
随着网络的广泛普及,文化交流方面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能够预计,关于网络版权的保护问题,会变成今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核心。
在这种极速变化的环境中,世界各地在版权保护方面也都出现了全新的变化。因此,奖励和保护这种趋势的重要法律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变得越来越突出。一般来说,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是知识社会的支柱,甚至是进一步促进国际合作的原动力。因此只有当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达成共识时,才能使文化和知识的交流变得更加活跃,因此全世界所有国家应该努力创造一个能够使版权人的努力得到肯定的社会,一个版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保护的社会。但是这份努力只通过个别国家的努力是不够的,它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就韩国来说,政府为保护知识产权持续进行着相关法律体系的改善。同时,也正在加强开发能够保护产业的方案,从2009年7月23日起实行的全新修订的版权保护法,正是为此进行努力的一个环节,其核心是为了有效根除在线非法盗版,有效执行安全的保护政策,作为友好邻国,韩中两国从几年前就开始谋求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努力。
2006年韩国文化观光部和中国国家版权局签发了谅解备忘录,韩国委员会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署了谅解备忘录,由此积极开展了版权保护方面的合作活动。两国以版权问题为中心,到今年为止已经共同举办了5次版权论坛,讨论的内容和质量日趋专业化。本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韩国很高兴能够以主宾国的身份来参加这个国际活动,也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希望本次博览会能够成为国际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广泛的努力,寻求实质性的合作方案的重要途径。
□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院长 金翼谦
(本报记者 方圆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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