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域名”被告:输了官司,也会觉得自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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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域名”被告:输了官司,也会觉得自豪
2009年10月28日 13:51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芜湖的王先生因注册了“鲁迅.cn”“鲁迅.中国”及对应繁体汉字域名,被鲁迅之子周海婴诉至法院。前天下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被告称是为了纪念鲁迅

  原告周海婴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严重侵害了鲁迅先生的姓名等人格权益。被告王先生认为,按照我国法律,域名谁先申请注册就归谁,是注册者的个人财产,被告如果不抢先注册这些域名就有可能被外国人注册掉。被告表示,注册鲁迅域名并未贬低鲁迅先生的人格,其目的是收藏域名用于纪念鲁迅先生,并且通过该方式宣传鲁迅精神,将鲁迅精神发扬光大。

  输了官司也会觉得自豪

  前天,记者联系了身在北京的王先生,说起“鲁迅域名”这场官司,王先生颇感无奈。

  王先生说,2004年初,他无意间发现,“鲁迅”的中文域名注册一直是个空白,而自己也是一个域名爱好者,于是,自己便向中国万网申请注册了与 “鲁迅”相关的中文域名,2004年3月26日,“鲁迅.cn”“魯迅.cn”“鲁迅.中国”“鲁迅.中國”四个中文域名在中国万网上成功注册。

  “当收到法院的传票,得知自己因注册域名成了被告,自己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上小学就读过鲁迅的文章,非常喜欢鲁迅,注册鲁迅域名,除了是对鲁迅的敬仰外,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鲁迅域名的保护。既然人家告我,我只好应诉。其实,当时要是鲁迅的家人和我商量,我完全可以将鲁迅的域名转让给鲁迅的后人,现在人家告我了,就只好等着法院判决。即使官司输了,我也感到很自豪,毕竟我是为了保护鲁迅域名打官司。”(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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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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