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重磅出击”!
中国数字出版业何处去?
在刚刚结束的第61届的法兰克福书展上,谷歌再次表示,将数以百万计的书籍电子化,供读者在网上阅读。对此,德国海德堡大学的Roland Reuss大加指责,认为谷歌“彻底改变市场的后果是只会令整个出版业界被完全击毁。”
谷歌启动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是全球第一个集众知识于同一(数码)空间的电子书库计划。这是在亚历山大图书馆完整收藏人类文化资产意念上的首次转化。谷歌图书欧洲分部的高管Santiago de la Mora称:“我们并不想用这个图书馆来赚钱,我们是在为社会做贡献。”
8月30日,据英国《观察家报》报道,谷歌高调宣布将在原有的谷歌数字馆基础上,构建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免费搜索,在线浏览相关的图书内容。
不管谷歌的初衷如何,事实是“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计划引来各种抗议和诉讼。对于权利人个体来说,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他国数字出版业来说,这是一种“文化霸权”行为。
早在2005年4月27日,由法国国家图书馆牵头的欧洲19所国家图书馆负责人,在巴黎发表联合共建欧洲数字图书馆的声明,以对抗谷歌的“文化入侵”。
有知情人士也透露,此前谷歌就曾委托中国数字图书馆同国内出版社表示“寻求合作”。合作的大体内容是:由中国数字图书馆作为版权代理,同谷歌数字图书馆合作,将这些出版社的书籍通过扫描收入谷歌数字图书馆,而权利人因此可获得相应的广告分成。不过,合作并没有成功。
对中国数字出版业来说,谷歌的“中文图书”数字化速度更是警钟。虽然中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早于谷歌,早在1999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已经开始建设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但由于有关数字图书馆的诉讼不断出现,中国数字图书馆一直没有做强做大。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教授认为,国内的数字图书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果严格按照先授权后使用的交易模式,则成本过于高昂”。
对于针对谷歌侵权可能发起的一场中国权利人集体诉讼,张平教授表示,如果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上考虑,是和解还是参与诉讼,最终应该追求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结果,但是如果从整个数字版权产业发展来看,这次侵权事件无论是和解还是诉讼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新华社新闻采访中心外事室主任钱彤也同意业内意见,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可能是谷歌的一次转身,完成从搜索引擎巨头到全球图书在线销售统治者的转变。“我觉得对于未来处理类似的事情,可能有一个指向性的意义。”
“中国的著作人也好,著作权的代理机构也好,应该通过这件事情认识到两个方面。”钱彤进一步表示:“一是关注新兴媒体的发展趋势和动向,二是要关注怎样通过国际协调来平衡各方利益。毕竟搞这么一个全球的数字图书馆,对于直接受众来讲,还是可以从中得益的”。
如何做得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让产业快速发展,同时不让谷歌抢占先机?这应引发中国的数字版权产业界的反思。正如10月23日《解放日报》刊发文章《忘记60美元》中声称:“动荡的网络时代,不分国别,谁占得先机谁就掌握主动,等待别人给我们安排座位,还是自己找座位,或者干脆自己建座位?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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