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赔60美元”也适用中国?
中国权利人不接受,网友呼吁“罢读”
据报道,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11月6日,美国法院将对和解协议召开听证会,和解协议一旦获得批准,将产生效力。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该和解协议规定,如果权利人同意和解协议,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权利人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
这份和解协议还声明,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权利人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权利人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权利人的著作也将不会支付给权利人著作权使用费。如果权利人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请注意截止期限为2010年1月5日。
然而,不管是中国权利人还是中国网友,多数人都对谷歌在美和解协议表示愤怒,毕淑敏、张承志、徐坤、陈村等中国作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烈指责谷歌的“霸权”行为。毕淑敏认为,谷歌的和解协议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徐坤说:“作家作品未经授权就直接收入数字图书馆,这样做简直就是文化霸权。”陈村愤愤地说:“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他们做梦去吧!”
甚至,有网友呼吁成立“罢读联盟”,封杀谷歌数字图书馆,坚决不看未经授权的作品。网友阿渊认为,谷歌敢明目张胆地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这本身就说明,他们把中国作家看得太轻了,这是一件伤害国人自尊心的事情。因此,阿渊在网上呼吁成立谷歌数字图书罢读联盟,“谷歌就是想通过霸权来赚钱,我们不能去读那些书,让他们的计划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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