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美国谷歌的数字图书馆未经许可,将多本中文图书扫描并提供给美国读者查阅。近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通过中国作家协会的官方网站中国作家网发出公告,请中国的广大作者登录谷歌(www.googlebooksettlement.com),查看作品是否被收入谷歌数字图书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准备。
文著协公布谷歌赔偿方案
文著协的公告中称,根据谷歌此前提出的和解协议,目前,作者可以做出的选择有:1、同意和解协议。如作品未经许可已经被数字化,可要求现金赔偿。此前,谷歌提出的和解协议是,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作者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您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作者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作者著作也将不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请注意截止期限为2010年1月5 日。此外,作者也可以选择委托文著协处理此事。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谷歌自2004年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化,向美国公众提供服务。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作协将为作家维权
此前,中国作家陈村等人认为,一本书赔偿60美元太少。张洪波表示,美国法院已经要求谷歌提供新的和解协议,但是,新的和解协议的赔偿标准尚未对外公布。2009年11月6日,美国法院将对和解协议召开听证会,和解协议一旦获得批准,将产生效力。
目前,文著协正在准备资料,并和中国作协联系,下一阶段可能发表一个联合声明。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向记者表示,“中国作协将坚定地站在作协一边,为作家维权。”随后,记者采访了作家北村,北村表示,“我将上网查阅是否有作品被谷歌侵权,再考虑下一步的行动。”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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