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故居房主叫板拆迁令
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拆迁许可证;被告称程序合法
今年8月,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5号院产权人之一的史树华及其子王春,以55号院原为李鸿章故居、拆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昨日,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方称,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5号原为李鸿章故居,并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院落。原告在该院居住多年,并于1987年11月取得该处的房产所有证,是房屋合法的所有权人。2004年9月29日,被告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向北京一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东拆许字(2004)第18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许可证许可的拆迁范围包含东堂子胡同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房屋。原告认为,拆迁许可证的颁发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将其撤销。
被告方表示,开发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经被告审核,认为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整个过程、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
另据了解,东堂子胡同55号院共有20多间房屋,其产权人分别为我国著名学者史树青、及其妹妹史树华和史家另一亲戚,三人所有,为史家私产。
昨日,法院未就此案作判决。
- 说法
四合院古建不允许拆除
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谢辰生表示,东堂子胡同55号是李鸿章故居,而且保存得很好,目前不是文保单位和文保院落,但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北京历史文化名称保护条例》,四合院古建不允许拆除。谢辰生曾就东堂子胡同55号院的拆迁一事与有关部门协调,得到的答复“不会拆除”。
- 背景
故居未定为文保单位
现年38岁的王春,自出生起就在东堂子胡同55号居住。
据他介绍,东堂子胡同55号是史家私产,3名产权人分别拥有整个院落共计20多间房屋的产权。原产权人之一的著名学者、史学家、文物鉴定家史树青是他的舅舅。
“舅舅在世的时候,一直居住在这个院子,对院子感情很深,还在自己命名的书房竹影书屋中完成了很多著作,尽管曾表示这座古建应该保留,但作为文物鉴定专家,他始终不愿将院子确认为文保单位,他不想别人以为他在‘谋私’。”王春说。
目前,王春及妻子、家人仍旧在55号院内居住,并将史树青老人的卧室、书房及书房内的书籍原样保留。看到政府的拆迁许可证,王春及家人仍希望经过努力,把院落保护下来。
今年8月,他们已向东城区文委提交了确认55号院为文保单位的申请,目前尚在审批中。
昨日,东城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就55号院发表意见。
- 回访
史树青(1922-2007)
故居周边正在施工
东堂子胡同是一条拥有800多年历史的老胡同,是北京城中历史最悠久的胡同之一,也曾经是保存最完好的胡同之一。
东堂子胡同55号院为三进院落,灰墙灰瓦。门口设有门房,二进院内有正房3间、东西厢房各1间,三进院落有正房3间及耳房各1间,均保存良好,史树青老人的书房竹影书屋就坐落在三进院落中,因门前曾有小片竹林而得名。
王春指着老宅的木头柱子、椽子、檩告诉记者,尽管历经百余年,但房屋始终保持着最初的构造。
据王春说,史老先生曾提及,如今的55号院是李鸿章故居的花园部门,而另外的部门已于几年前被拆除,“李鸿章当年在总理衙门任职时,就居住在此及周边的院落中,但到底居住在哪一间,已经说不清了。”
谈话间,一阵“哗啦啦”的响声后,老宅的玻璃窗有些震动,王春指着院子外新建的仿古酒店和自家掉落的碎瓦片说,“院外还在整修,酒店建设的时候,吊车的吊臂常常从院子的头顶经过。”
(记者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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