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认定应重专业标准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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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认定应重专业标准
2009年08月28日 10:30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文化部制定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前不久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从中不难发现两大特点。

  首先是文物认定、定级的范围扩大了,增加了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不但种类增加了,来源上也有拓展,要求文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的定级。这一变化顺应了文化遗产多样性的发展趋势。

  其次是强调了公众参与。以往文物古迹的普查、认定都是文物部门和专家的事,老百姓大多没什么发言权。《办法》则规定,文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等可以申请认定文物,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予以答复。

  笔者以为,在保护理念上突出公众参与性是件好事,既可在文物的发现、认定上拾遗补阙,又有利于推动建立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新机制。但在认定上,还是应该强调专业标准、尊重专业意见。专业部门依照国家标准对文物进行认定、评级,如同法院依法断案,不应盲从于所谓的“民意”和风评。为回避舆论压力而随意放弃对专业标准的坚持,也是一种不负责任。

  普通公众受专业知识、经验、眼界、情感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提出五花八门的申请十分正常。最容易诱导公众情绪的是所谓的名人效应。比如,北京孔庙里林立着元明清三代的进士题名碑,上面文人贤士不知多少,但被游人的手指摸黑了的名字却只有一个:刘墉。再比如,近来屡起争议的名人故居问题。名人固然有着不可小觑的社会影响,但并不是任何与名人扯上关系的东西都是文物,更何况这些人在浩瀚的历史星空中亦如彗星闪过。文物局不是名人局,应该也必须站得更高、看得更全、辨得更准,不能只把眼睛盯在所谓的一些名人遗产上。

  柯 罗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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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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