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七夕”过节哪不妥? 该不该恪守传统?(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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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人“七夕”过节哪不妥? 该不该恪守传统?(2)
2009年08月26日 0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爱情节日:“七夕”非惟一,却是最优选择

  如果“七夕”不是“中国情人节”,那究竟哪一天合适呢?专家给出了三种答案。

  厦门大学教授陈培爱从北宋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中推断“元宵节是中国情人节”。词云:“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上海师范大学翁敏华教授建议“三月三”是“中国的情人节”。每年“三月三”,正值春光无限,“长安水边多丽人”。男女相会、河畔嬉戏、插柳赏花等民俗活动保留至今。

  另有民俗专家在2007年山东沂源举行的牛郎织女传说学术研讨会上发表看法。他认为中国的情人节不在秋天,在春天,像春分、花朝、春社、清明、上巳等春天节日中,除了与农事、祭祀有关的节日外,都可以是爱情节日。

  可见,“七夕”不是唯一可供选择的“中国爱情纪念日”。除了以上专家的建议,像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故事、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等都可以衍生出“爱情纪念日”。不过,中国没有类似基督教的千年宗教延续,中国人对于爱情的表达自古就很含蓄内敛,若要择一具有代表性的爱情纪念日,非“七夕”莫属。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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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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