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封闭,收容改造
旧上海曾经是娼妓人数最多的一个城市。日寇占领期间,允许烟赌娼公开营业,并划定当时的老闸、新成、嵩山等区为“风化区”,明文规定娼妓可以在马路公开搭客,军警不得干涉。据汪伪上海市警察局1942年统计,有妓院3900余家,妓女3.9万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收大员、达官贵人、富豪巨商、流氓大亨、美国水兵纷纷涌入上海,又刺激了娼妓业的发展,成为旧上海娼妓史上的全盛期。据国民党上海市政府的统计,到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
上海解放后,百废待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恢复工业生产,对娼妓主要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严格的治安行政管理,时机成熟之后,再一举禁绝。所以,陈毅市长指出:“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但我们刚进上海,恐怕还不能马上解决妓女的问题,只好让她们再受几年苦,不过,一定会解决的。”
为了严格管理,1949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责令全市妓院登记,审批后发证。
7月,上海市公安局又进一步制定了《管理妓女院暂行规则》。
公安机关经常派干警突击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惩处,对妓院院主的违规行为惩罚尤其严厉,迫使妓院生存越来越艰难。到1950年底,妓院缩减到156家,妓女缩减到559人。
1951年镇反运动轰轰烈烈展开,人民政府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逮捕100多名妓院恶霸,又迫使一批妓院破产。到同年11月,全市妓院只剩下72家,妓女只有181人。
严格管理和限制取得显著效果,全面封闭妓院的时机完全成熟,1951年11月中旬,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市委关于本市处置娼妓计划》,宣布妓院为非法,立即全面封闭妓院,集中收容娼妓。为妓女治愈性病,帮助妓女转业,保证妓女不转为私娼。
公开的妓院封闭之后,又着力解决数量较大的暗娼问题。
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得这7000多名阶级姐妹全部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 (原载《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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