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偏见
鲁迅杂文的锋利,迄今未有超越者,他的秘诀之一是偏,走极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针尖才易见血。当然,偏必有差,以下一段,鲁迅从苏俄的革命文艺理论生搬硬套来的“阶级论”,可商榷处就不少—————
“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哪会知道北京捡煤渣老婆子身受的辛酸,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
前两句,一方是穷人和北京捡煤渣老婆子,一方是开交易所的老板和煤油大王。持论貌似公平。不错,埋头拉洋车、收垃圾的城市贫民,可没工夫仰看交易所的股票升降曲线,老板的盈亏和他无直接关系(也许,偶然地发生间接关系,比如,赔得脸色铁青的老板,坐黄包车给赏钱没那么爽快);同理,在纽约华厦里享受暖气的煤油大王,和远在北京的“老婆子”风马牛不相及,当然不晓得她的辛酸。
不过这两个例子,和经济地位决定一切的阶级论扯不上关系,只能说,人各有不同的生存状态;不同的时空,便产生不同的感受。换句话,同是穷人,烦恼就必然相同吗?“骆驼祥子”们之间,有关爱、帮助,为了保卫行业利益,会联合起来对抗别的个人和群体(不但和巧取豪夺的官商、路霸斗,也和抢饭碗的出租车公司斗);也偶尔为了抢载交易所老板一类阔客,私下相骂,乃至开打。一句话,同一经济地位,并不保证他们神情固定为“阶级脸谱”。李玉和的浑身是胆雄赳赳,说是个体风格尚可,拿到历史和现实去检验,就可知道,并非整个阶级的精神模式。
再看,饥区的灾民不种兰花,不错,然则,洪水滔天之际,深宅大院里的“阔人的老太爷”,便有工夫侍候兰圃么?在大旱之年,一位教书先生把仅有的一杯水分给槛下的兰,你便可据此把他划入剥削阶级吗?其实,种兰,主要地,和爱好有关,和阶级论的根基———经济地位未必形成因果关系。前几年发生在南亚的海啸,无论是腰缠万贯的欧洲游客,还是海边的贫民窟居民,都遭到同样的命运,老天爷可不作选择性打击。天灾所面对的是人类,扯上阶级失诸牵强。
最后一条说的是爱情,焦大爱不爱林妹妹,这是极私人也极复杂的问题,经济之外,还牵涉到容貌、性格、环境、心理、感情等诸多因素。仅着眼于贫富,失诸太皮相。若阶级论适用于择偶,则荣宁二府的贾政、薛蟠,无一不须从阶级利益出发,联合起来,努力爱林妹妹,而不让宝哥哥专美。不过,那近于“共妻”了。
通观全段,弊病在于:例证和论点并无因果关系,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刘荒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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