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著名学者、作家余秋雨。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我们也同情余秋雨
因为“博爱”的原因,因为“同情”的缘故,所以余秋雨先生该出手时,总是不出手,因为他身怀绝艺,一出手,就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余秋雨先生正在成为一道文化难题或文化悖论。一方面,他开通了自己的多家博客,许多文章在网络上兴风起浪;另一方面,他却慨叹自己“无网生活又一年”,以不上网为荣光;一方面他认为自己在论辩领域是主评委或导师级人物,是重量级拳手,不愿意出手伤害自己对手,另一方面却含沙射影,认为自己对手或是盗版商出身,或从小没亲爹娘关爱,所以从体恤同情角度不予回击。
“在整个民族的人格文化还没有重新建立的时候,个人的名誉算什么?于是故意不作任何洗刷,成了我深入文化领域的一个决绝举动,近似破釜沉舟,我让自己在屡屡传言中形象模糊……”(余秋雨《借我一生》)
余秋雨先生认为自己个人声誉无足为道,这是他个人自由,尽管公众人物更应该回应公众质疑,以承担与个人影响力相对应的责任,但我们仍然认为,他可以通过回避或漠视公众而不予以回应。但余秋雨先生没有意识到,别人的声誉却是人格的尊严,在公共论坛里,是不可以毁损的,余先生不与对手在公开的竞技场上角力,却公然散布莫须有的、道听途说的消息:
“我有一次发现,十几年来一直在不断骂我的人,他居然小时候是给父母卖掉的,我一下子就同情他了。这样的人当然可能小的时候没有受到爱的浇灌,后来对他来说骂人比较习惯,这个影响他整个一生的话,很值得同情。”
按孔圣人的话来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江湖有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现在余先生这种既不指名道姓,亦不用查实求证的攻讦对手的传言,不是正人君子之所为。它不仅使所有批评他的对手被涂上了妖魔色彩,也使社会人文生态中增加了一股邪瘴之气。
这样的一段话,是原谅对手,还是让对手唤起某种痛苦的情结?真正的博爱与同情,是发自内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是台上不动手,论坛卷舌头,明枪不发,暗沙封喉。余秋雨先生正在成为一个有文化而不懂文化关怀的学人,成为一个有知识而无道德精神的大师,成为一个有影响而不承担责任的名流。
有趣的是,余先生在镇江讲读书使人宁静,最后落脚点,却在贪官身上,他最担心贪官们在狱中精神不宁静,所以他要尽力找到他们,让他们读书,让他们精神宁静。贪官是制度生成的,还是读书不宁静造成的?余先生从不进行文化追问,谁都知道,拯救贪官,不如拯救走在通往贪腐路上的准贪官们,而要拯救准贪官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读书,而是制度保障。
余秋雨先生渐行渐远,正在淡出公众视线,为什么,因为他离真知真相愈来愈远,他的心中,贪得了太多的知识,而遗失了弥足珍贵的坦诚与道德情怀。
真正值得同情的,是余秋雨先生,余秋雨大师。
□吴祚来(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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