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如何分奖金
1937年10月19日凌晨1点,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六九团,一举击毁击伤侵华日军停在山西省代县阳明堡简易机场内的24架作战飞机,成为八路军抗战初期三个“首战告捷”(另两个是一一五师平型关大捷、一二○师雁门关切断日军交通运输线)的著名战例。在八路军的这三个胜仗中,唯一受到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现金奖励的是阳明堡战斗。此战受到卫立煌的高度赞誉,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奖励大洋两万元,以示表彰。
阳明堡战斗结束后,七六九团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于10月19日上午9点,向八路军总部和一二九师首长报告了战斗经过和经验。报告中除了陈述战绩外,还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军装备缺乏刺刀和大刀,近战只能靠手榴弹和拳脚,影响成果;二是因敌援兵赶到,我军牺牲者的遗体没有抢运回来。
总部将战斗捷报予以公布后,在全国引起仅次于平型关大捷的强烈反响,上海、延安、太原等地的群众团体纷纷募集款项慰劳前方将士。为此,八路军总部由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政治部主任任弼时、副主任邓小平署名,于1937年11月2日发出《袭击阳明堡所得奖金分配》的电报———
我军参加抗战以来,由于全军指战员之英勇取得的大小胜利,在支持华北战局上起了重大的作用,南京军事委员会对我军袭击阳明堡机场奖励两万元,陕北、太原、上海群众团体亦募集了2.75万元。
决定上述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1.全军指战员各发奖慰金1元;
2.参加阳明堡战斗指战员各发2元;
3.袭击阳明堡受伤干部发养伤金10元,受伤战士发养伤金6元。
各部即按此规定照发,并借此鼓励战士更加提高我军作战勇气。
□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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