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本是测验考生国文能力和水平的一场普通考试,却被当作高三毕业生公共意识和道德水准的一张“试纸”。有些媒体认为,高考作文采用“时评体”是在引导青年关注社会,是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有些媒体认为,高考作文是通向公民社会的文化路径;有些媒体甚至认为,高考作文只有贴近大地才能读懂中国。仿佛考生们不写出一篇具有“公民责任”的作文,不在作文上倾注“具有批评精神的社会情结”,就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就是一个还没行好成年礼的有志青少年。
作为一位曾参加过高考的老考生,也作为一位考生家长,我愤怒地认为,这种不着边际的放大效应,不仅是对高考作文命题的常识性判断谬误,也是文人们的习惯性自恋。假如按这种思维继续下去,那么,高考作文就是把一位考生在不到一小时的课堂里,变成一个惊慌失措的愤怒少年,变成一个对社会毫无乐趣的灰色青年。
参加过高考的人都知道,高考作文的成败关键是在其审题和临场发挥。先别说眼下高中教材与出题之题眼有所脱节,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公共现象,也不可能让一位考生在短时间内作出所谓的“正确价值观”判定。这一点,即便一位具有独立分析能力的时评人,也很难保证在“圆明园兽首拍卖”、“明星代言”等公共事件及现象上,写出同样立场和观点。况且,那么多批阅“考卷”的教师们,是不是也能将这些作文的思想、观点、立场统一起来?假如在这方面出台了“统一评分标准”,那么其本身就是对上述立论的自我“推翻”;假如不设定“统一评分标准”,无疑又是对考生评分的不公。
同理,高考作文也不应是“公民责任”、“公民意识”的阐述场所,更无法在一次简单的作答中,“增强考生参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如果成千上万考生都在考场上异口同声地批判社会现象。那么,这与当年“张铁生”的白卷式考试又有何区别?要知道,这种文化虚狂主义,本身就是对考生多样性选拔制度的最大讽刺。
这几年,高考作文命题的边际放大,甚至出现一种本质和常识的错乱和倒退,完全是舆论对其的过度反应。一方面,它使出题的教育专家不得不在公共压力下,把题目出得更有“眼球效应”;另一方面,也使考生们在那些“处女膜事件”、“周久耕事件”面前慌不择路。这不仅仅是对高考作文常识的抛弃,也是对那些涉世不深的考生们的苛求甚至苛责。
其实,让高考作文回归到智力和语文的水平测验上,与孩子们愿不愿承担“公民责任”并不矛盾。因为在我们的社会评价体系里,并不是所有能当好“道德家”、“时评家”的人,就是对社会贡献最大;也不是那些对一些“虚无文化”、“精英文化”不接纳的孩子们,就是思想意识有问题。
恰恰相反,在一个教育先进、人文进步的国度里,类似高考作文的题目,都应远离公共热门话题,而去选择科普的、地理的、历史的话题,展开“抽签式”的测验和选拔,包括一些看起来“很笨、很天真”的脑筋急转弯题目。其目的,就是用于开发考生的智力和想象空间。
作为一位参加过1979年高考的老考生,当年我的高考作文《陈伊玲的故事》,就采用了一种“改写”体裁,来提炼一件身边小事的大境界。至今,这篇作文对我的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留下了深刻影响,让我念念不忘宽怀为大的人道主义。这种文体,同样不失为一种人文的温暖,不失为优美的文笔表达和严肃思考。
今天,我们如若过多地在高考作文题上抓住那些愤怒的社会批判情结不放,不仅会使高考作文变得更加沉重和乏味。同样,也是对那些舆论及时评人昨天还在大喊要为考生“减负”的最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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