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永春六月八日电 (黄瑶瑛 颜尧民)福建永春县五里街惊现明清残石碑,碑中的“……泉院”疑是“林泉院”,即历史上的南少林在永春的分院,八日,泉州南少林寺方丈释常定亲自前往中国白鹤拳史馆验证。
据了解,这块石碑是该县五里街镇八十三岁村民辜连云在其家旁观音寺附近发现的,这块残碑是中间部分,有一米多高,宽二十多厘米。经过拓片,石碑显示两行文字,上行为“泉院住持沙兰契酬修”,下行为“七娘追资生众五X(字迹模糊)”。
泉州市博物馆馆长陈建中说,这块石碑刻于清代康熙年间前后,石碑文大致意思是,当年寺庙维修时费用不够,七娘追加资金,并牵头发动习武之人捐助,寺庙住持沙兰为表酬谢,特地立碑。
陈建中分析说,“七娘”应是“方七娘”,从当时的年代和社会背景看,有钱又能发动习武之人,非方七娘莫属。据《永春县志》记载,清初年间方七娘曾在观音寺开设武馆。陈建中的分析与《永春县志》的记载相吻合。
查看残石碑后,泉州南少林寺方丈释常定说,“泉院住持沙兰契酬修”的“沙兰”应是“沙门”,从字面上看,有可能是当时南少林寺被火烧后,一些僧侣逃到安永德等地继续传播南少林武术,此石碑有可能是南少林寺在永春的分院或下院,但这些还有待文史专家的进一步鉴定才能下结论。
泉州少林寺亦称南少林寺,建于唐朝,规模雄伟,系中国南禅宗名刹,南派少林武术发祥地,历代高僧名师辈出,影响遍及海内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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