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一家之言”推翻学界定论
与“百家讲坛”主讲人王立群先生交换一点看法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为忠
4月22日,本报在A2版上刊登了一篇记者专访四川著名剧作家魏明伦的报道,针对“百家讲坛”主讲人王立群教授提出的“焚书坑儒”不准确,认为秦始皇活埋的是术士而非儒生,坑儒之说带有放大和夸张的成分,并呼吁中学教科书还原真相这一观点,魏明伦表示了不同看法。
然而,不知为何这篇报道激怒了王教授,一向以谦和儒雅形象示人的学者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充满火药味的文章,题目是《假新闻、伪命题、真炒作》。文章一开头就兴师问罪:“《天天新报》于2009年4月22日发表了该报记者朱渊《王立群为焚书坑儒翻案 魏明伦“不管坑谁,都是暴行”》的文章,此文是典型的假新闻、伪命题、真炒作。”三顶“大帽子”结结实实地扣在了《天天新报》的头上。
今天本报全文刊载王立群教授批评本报的文章,同时我也想就王教授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谈点自己的看法,以表明本报愿意与王教授交流意见的诚恳态度。
关于“假新闻”的问题
王教授指责本报的《王立群为“焚书坑儒”翻案》是假新闻。他说,秦始皇活埋的是术士并非儒生,坑儒之说带有放大和夸张的成份。此话已讲了两千多年了,还能是新闻吗?如果是新闻,只能是假新闻!
看了王教授的这段文字,我不禁哑然失笑。尽管学中文的王教授对《史记》很有研究,但是你对新闻知识的浅薄,实在是不敢恭维。什么是新闻?新闻是指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信息。一般需经过传播者的选择,并借助语言、文字、图像等符号载体及时传播,产生于人们沟通和了解情况的社会需要。而“假新闻”则是主观臆造出来、其实并没有发生也不存在的新闻。根据这个解释,显然王教授的指责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事实也是如此,就在本报刊登这篇报道的前后,全国许多媒体和网络都报道了这条新闻,区别是各家媒体报道的角度各有不同。“《王立群读〈史记〉之秦始皇》(下部)日前正式与读者见面”的新闻随处可见,报道还说:《秦始皇》是王立群的心血之作,刚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的他,抱病出席了在京举办的新书发布会。他在会上指出,“焚书坑儒”说法有误,中学课本应该改正,据《史记》记载,秦始皇活埋的是术士而非儒生,应改成“焚诗书坑术士”。
唯独本报说了“翻案”就成了假新闻了?其实,本报只是客观报道了魏明伦先生对你在新书发布会上所说观点的一种不认同,尤其是对你建议要在教科书中还原所谓的“焚书坑儒”的真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魏明伦指出:“如果要将这种尚无定论的‘焚诗书坑术士’推行到教科书中去,那是既不准确又不像话的。”
与王教授相比,我对《史记》知之不多,只是在中学的教科书中知道一点皮毛知识。关于“焚书坑儒”,我查了1999年版的《辞海》,此条目解释:“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反驳其议,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官的私藏《诗》、《书》等亦限期缴出烧毁;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欲学法令的以吏为师。次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儒生,以秦始皇贪权专断,滥施刑罚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派御史查究,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坑死在咸阳。史称‘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府的暴虐,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我很同意一篇评论提出的观点:“作为一名学者,王立群先生应该知晓,要推翻学术界的定论,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有新的材料支撑。推翻‘焚书坑儒’的定论,王先生是否发现了新的材料?从新闻报道中来看,王先生似乎没有发现新的材料,仍然是‘据《史记》记载’。”这篇评论说,“任何学术上的观点都可以质疑,但应当靠证据说话。其实,怀疑‘焚书坑儒’真实性的观点,也并非王立群先生所首创,自古有之。但认同‘焚书坑儒’的观点占了主流,无非就是因为证据更为充足一些。这就是历史。”
“焚诗书坑术士”虽说不是王教授的首创,但是在“焚书坑儒”已经成为被人们所接受的学界一个定论的当下,作为一个在“百家讲坛”上走红的学者,在签名售书这个特定的场合上,重新提起这个观点,还建议要据此改写教科书,所以各报都报道了这条消息,难道这不是新闻?“不要以‘一家之言’推翻学界定论”,这就是本报这篇新闻的核心价值,真新闻成了“假新闻”,这颇有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了。
关于“伪命题”的问题
命题一词的解释是“通常表达判断的句子。即有真假的语句”。如“王立群是教授”这个句子就是命题,而“王立群是教授吗”则是疑问句,不是命题。凡不表达判断的句子就不是命题。知道了“命题”的含义,就不难理解王立群教授指责我们是“伪命题”的意思了。
王教授说:“秦始皇杀的是‘术士’还是‘儒’,只关乎到杀的对象是谁,丝毫不涉及杀人是暴行还是仁德。因此《天天新报》把我讲的‘坑杀对象是谁’偷换成‘杀谁都是暴行’是标准的伪命题。”
在此先要澄清这段话是魏明伦先生的观点,本报记者只是报道而已。再说魏先生这番话的本意是表达争论坑杀的是“术士”还是“儒生”等字眼没有意义,他说:“我们应当看重的是秦始皇坑杀读书人这一事实,不管是儒生还是术士,他坑杀的都是知识分子,其屠杀的本质是一样的,不管‘坑’谁,都是暴行。”我不知道这话错在哪里?又怎么成了“伪命题”了。魏明伦运用合乎逻辑的推理方式论证了没有必要把“焚书坑儒”改成“焚诗书,坑术士”的道理,仅此而已,并无他意。
到底是谁在炒作
在这里我还要感谢王教授提高了《天天新报》的身份,说“新报”是一份“堂堂大报”,这说明王教授平时没有闲暇来阅读我们这份都市报,那么就奇怪了,你连我们这张报纸的报性都不了解,又是如何得出“擅长制造假新闻的《天天新报》”这个结论的?须知诬陷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对“造假”问题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
关于炒作,魏明伦是这样说的:“其实很多站上‘百家讲坛’的演讲者就是一般教师,说书虽生动并无重量级著作。一登‘神坛’,个个成了‘学术超人’,把肉麻当有趣。‘名嘴’们所出的几百万册演讲稿被商业包装为‘坛坛是好酒’,产生了‘句句皆真理’的广告效应。”对于那些踏上神坛快速成名的“说书人”,魏明伦劝诫其应“自律”:“不论你说了什么,通过央视都会被无限放大,即使是小失误也会像病毒一样迅速‘传染’全国,贻害不浅。所以希望踏上这一平台的人,要有自律精神,做学问要严谨,不可信口胡来。就算有自己的想法,也应有‘这只是一家之言’的认识,切莫把自己想的都当‘真理’,还强加于人广为传播。”
与魏明伦持相同看法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许多学者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借助大众媒体搭建的话语平台发表观点时,主讲者不能掺杂太多的主观意识去片面评价历史事件,更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将一些未经慎重思考、值得商榷的观点一股脑地抛给观众。
平心而论,现在的“百家讲坛”,只有“讲”,没有“争”,尤其是对那些一家之言的历史观,缺少了“争鸣”的氛围,容易误导观众,这与“普及历史知识”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记得有一篇评论说,谁来为“百家讲坛”把把关,这个问题提得很有针对性。
魏明伦作为一位作家、学者,通过媒体对王立群提出的观点表达不同的看法,《天天新报》为魏明伦提供一个话语平台,这不仅体现“百家争鸣”的精神,而且这种不同观点的交锋,也有助于在更高层面普及人文知识,填补“百家讲坛”单声道强势输出带来的不同观点无法沟通的缺陷,这是应该提倡的。如果把批评的媒体看作是借机炒作,这也太高估自己了吧!
到底谁在炒作?当王教授您拖着病体出席签名售书活动的时候,按照您的逻辑推理,这岂不也是一种炒作吗?!因为第二天,媒体上都是有关王立群这方面的报道,赚足了眼球效应和经济效益。不就是出了一本书吗,值得如此大张旗鼓地造势吗?请问王教授,这样的新闻报道价值又体现在哪里?
关于“争鸣”的态度
最后说说关于“争鸣”的态度。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是对学者的基本要求。还文艺批评一个健康的环境,这不仅有利于学术交流和观点的争论,更是营造一个和谐社会的需要。这也是本报发表魏明伦访谈报道的本意所在。
韩愈在《师说》中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于不同的观点,应该认真地听取,有不同意见也要心平气和地表达,这是一个学者应有的气度。遗憾的是王立群教授在批评面前表现得有点失态,缺少了学者的修养。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一方面把自己说成了媒体滥施“文字暴力下的一个受害的普通教师”,一方面却把有不同观点的魏明伦先生比喻为与“人”有别的“鬼”魅之流。在文中的最后一段,他是这样写的:“最后,爆料一点‘百家讲坛’的消息。为了配合央视每年一度的‘文化遗产宣传月’,‘百家讲坛’今年录制了一组有关巴蜀大地古迹的专题节目:三星堆、金沙、杜甫草堂、武侯祠等,而且,所谓的主讲人几乎全是‘巴蜀人才’,但是,没有‘巴蜀鬼才’,毕竟讲坛对‘人’与‘鬼’还是区分得很清楚的。”
“巴蜀鬼才”本是文坛对魏明伦文思和才华的一种赞扬,正如文学史上品评唐代诗人李贺之作,谓其才气怪谲而称之为“诗鬼”。到了王教授那里,“鬼才”怎么被偷换概念成了“鬼”呢?!更要不得的是他把这种人身攻击的责任推给了“百家讲坛”。我倒建议魏明伦可以去找“百家讲坛”问个究竟,央视是国家电视台,我相信央视是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古语云:“忠言逆耳,唯达者能受之。”我相信王教授是一个通晓事理的人,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看看我这篇文章,也很想听到您的回应,但希望是在“百家讲坛”上那种心平气和的讲述,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文字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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