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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之死
一个普通女生之死,何以“小题大做”,进而演变成学界的公共事件?
本刊记者/李杨 ☆傅艺明
1919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点,胡适终于开始动笔写作《李超传》。
李超是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3个月前病逝于法国医院。
女学生体弱死于肺病,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稀罕的是,这桩普通的死亡事件竟然演变成了公共事件,全国知晓。
李超其人
女生死后不久,胡适收到一包李超生前的书信,是朋友为她清理遗物时发现的。这些信稿已被李超的朋友分类编辑过,他们希望北大教授胡适对这位女学生的不幸辞世写点什么,以便在追悼会上宣读分发。
读了李超的书信,胡适产生了为这个女子作传的想法。从11月12日起,他几次三番将“作《李超传》”的计划写在自己的日程表上,但动笔却一拖再拖,直到追悼会前5天,终于一气呵成。
李超是广西梧州金紫庄人,父母双亡,姊妹3个。父有一妾,李超是跟随她长大的。李家是一个大家,家产不菲,但女儿均无继承权,所以过继了一个侄儿,继承香火。
李超到20岁时,在家中的处境开始艰难起来。因为过继的嗣兄才是家产的真正继承人,才有权支配家产。李超的两个姐姐都已出嫁,嗣兄也已结婚,为了早日尽享家产,嗣兄最怕李超读书不嫁,还要靠家产生活。
也正应了他们的担心,这个倔强的妹子偏不肯早早出嫁,要用家中银钱供自己读书求学。于是,李超成了哥嫂的眼中钉。
其时,李超的教育程度已不算低。她幼年随做官的胞叔识字,10岁后接受家塾教育,学习经史,民国初年就读于梧州女子师范,毕业后于1915年和同伴组织了一个女子国文专修馆,1年后解散。
家庭生活的烦闷,使李超产生了去外地求学的想法。1918年6月,李超只身来到北京,9月入女高师旁听,后改为正科生,第二年冬天被校医院确诊为肺病,先入首善医院调养,濒危时转入法国医院,于1919年8月16日下午病逝。
胡适为可怜女子作传
李超死时二十三四岁。据李超同乡的记述,在北京的短短一年间,特别是从生病到去世期间,李超“时露抑郁”,同学同乡都“莫知其故”。胡适认为,李超病由心生,“她本来体质不强,又事事不能如她的心愿,故容易致病”。至于“抑郁”的原因,胡适给出的解释是:学费。
胡适认为,“旧家庭的黑暗,历历都可想见”,李超外出求学的重要动机,是避免高压的婚姻。但在胡适看来,李超的问题,首先是家庭财产继承制度导致的经济问题,家中有钱却无法支配,使她一直在殚精竭虑地四处借款。所以胡适说,李超的根本问题,就是女子不能算为后嗣的大问题。
《李超传》主要是围绕李超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组织材料。嗣兄百般阻挠李超离家,在信中以乡间惯例、乡党非议等理由威吓,被胡适称为“高压的家族制度之一篇绝妙口供”,背后的用心却是财产的考虑。李超病死后,丧事由同乡料理,棺材一直停在北京一座破庙里不知如何处置,而其兄来信却说她“至死不悔,死有余辜”,更加揭示了经济利益视野下家庭成员的残忍面目。
胡适替这个“可怜女子作传,竟做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国传记里一篇长传”。胡适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工夫,为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子作传呢?胡适自己的解释是,“因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做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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