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辛苦不寻常,经过诸多专家共同努力,一张《规范汉字表》将于年内面世。作为二十年来中国社会语文生活大事“之最”,虽然在公布之前,无缘一睹“字表”庐山真面目,但异议蜂起,说明人们对“字表”虽有规矩,难成方圆充满忧虑。
一忧“字表”不合法。专家表示,该字表一经公布,我国新生儿取名用字必须从表中选取。规范汉字确有必要,乱取名、取怪名理应遏制,但“规范”到新生儿取名用字只能从《规范汉字表》中选取,实有越权之嫌。《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民法通则》是上位法,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连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与其发生冲突,也只能让步,何况一张国家语委《规范汉字表》?再说《居民身份证法》已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规范汉字表》迄今为止尚未正式公布,故此法所指“规范汉字”,显然不限于《规范汉字表》中所列汉字,宽泛理解成字典里所有汉字均为“规范汉字”,并无不妥。
二忧“字表”不合理。不论名流大腕,还是野老村夫,只要名字中含有生僻字,都会读写认知不便,社会管理困难,日常生活麻烦。不过家长给孩子取名,所以煞费苦心,怪乱百出,除了“一名惊人”意识作祟外,还有一个朴素动机是避免重名。乐与贤人同名,无可非议;“人从宋后少名桧”,羞与恶人同名,不难理解。
规范人名用字,禁用生僻字,一大理由就是为了方便电脑输入,而户籍录入系统字库容量有限。实际上方正超大字库(2001年通过国家级审定),早已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汉语大字典》全部56000余个汉字尽收其中,还包含了日、韩、越等国所用主要汉字,共收录汉字70244个。因此可以说,一个汉字,只要字典里有,电脑也可以有。如果公安、银行、房产、教育等部门服务以人为本,及时将电脑系统升级,就算遇到生僻字,“验明正身”有何难?
若嫌规范人名用字、寄希望于百姓不取乱怪名字,皆属治标不治本,还有法制一条路可走。一旦有“起名法”作依据,凡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登记,公安机关也算理由充分。
三忧“字表”不合情。中国人多,重名也多,全国有29万多人都叫“张伟”,要多雷人有多雷人。专家举例说,若论不重复的字,过去童蒙识字课本不过2320个,十三经不到6000个;《全宋诗》18401首诗,才用字4520个。而今天规范汉字已达8000多个,可以有无数种组合,还不够起名吗?这种推论一厢情愿,似是而非,很难令人信服。尽管规范汉字有8000多,可其中到底有多少可用于人名又为人所乐用呢?譬如“死”字,用于农药名没问题,用于人名岂不近乎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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