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绀弩关于文怀沙的一段文字
□王国华
今年年初,李辉著文质疑文怀沙,从其真实年龄、入狱原因、学问高低(是否配称为“国学大师”)三方面进行剖析,认为他出生于1921年,而非其自称的1910年;入狱原因是“诈骗、流氓罪”,而非政治原因,也没有被关押在秦城监狱;引述了舒芜、李一氓、汤炳正等学者的话,证明文怀沙在1950年代整理出版的《屈原集》以及随后陆续出版的《九歌今释》,都是普及性读物,且错误百出,靠这点东西无法配称“国学大师”。
针对李辉的文章,有位叫郇风的作者,写了一篇《从聂绀弩的诗看文怀沙其人》,通过聂绀弩赠文怀沙的诗分析,文怀沙确实出生于1910年而非1921年,李辉的批评是错误的。“李‘学者’文一发表,已经引起轰动效应,李本人也‘名扬四海’了,这一场闹剧的确迷惑了不少不知内情的人。”但就我所知,李辉是个很严肃的学者,他整理搜集的新文学史料,足以确立其在学术圈内的地位,似乎不需再踩文怀沙的肩膀。笔者近读《聂绀弩全集》(武汉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也发现了一段关于文怀沙的文字。如果说郇风所引聂诗可以反驳李辉提出的文怀沙年龄问题,那么这段文字恰可印证李辉质疑文怀沙的学问问题所言不虚。
聂绀弩在上世纪50年代初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兼任二编室(即古典文学编辑部)主任,这个编辑部集纳了舒芜、张友鸾、陈迩冬、汪静之、顾学颉、周汝昌、王利器、文怀沙等人。《聂绀弩全集》第十卷收入聂在1957年11月10日写的一篇《检讨》,其第二部分为“在二编室的工作问题”,这一部分罗列了聂在二编室工作期间的“罪状”,其中之一是为该编辑室的张友鸾等人争稿费。编辑室工作人员整理古籍属于分内工作,不应给稿费,但冯雪峰、楼适夷两位领导给文怀沙等人批了一些钱,打乱了工作秩序,为了平衡内部人员的利益,聂绀弩提出异议。他写道:
“另外一件事就是为几个人争稿费。这件事本来没有问题,就是因为雪峰无缘无故批给文怀沙的《屈赋注》(即李辉提到的《屈原集》)一笔钱,适夷又决定给舒芜的《李白诗选》抽版税,才引起问题。《屈赋注》和《李选》,都没费什么力。文怀沙的工作态度很坏,工作了几年,除了打杂以外,就作了这薄薄的一本《屈赋注》,且错误很多。……这两本容易搞的书都给额外报酬甚至抽版税,而费时费力的《水浒》、《三国》、《西游》等书,一点不给……雪峰他们似乎有一个想法,以为诗、文言文之类的东西难注,小说、白话文的东西好注,所以有上述的决定。具体领导业务的人,知道一般的情况正好相反。……我以为我是代表组织,应该照顾干部的情绪、生活情况及实际工作中的甘苦。”
这段文字说明,在分管业务的领导聂绀弩那里,文怀沙的工作并不比注解《水浒》等白话文更难。《屈赋注》是一本什么样的作品,也就不得而知了。当然,厘清是非,最好的办法是直接找一本《屈赋注》来读读,自己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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