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表示,目前盗墓行为十分严重,同时,他还道出这样的一种现象——国家考古发现的成果被盗墓者享用,考古发现的速度有时赶不上盗墓的速度,“当考古人员发现一处遗址或者墓穴,还未等技术成熟开发时,就被盗墓者抢先破坏了。还有一些盗墓分子利用出版的文物、考古分布图,进行有针对性的盗墓行动。”
据童明康透露,此次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的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就曾遭遇盗墓——2004年年底,“周公庙遗址”发掘取得新进展,32号大墓目前已经露出棺椁,而18号墓中也出土了石磬等重要器物。根据已有的线索,考古工作者已基本断定该墓葬的年代应为西周。但考古工作者发现,32号大墓在发掘前已遭到了严重盗掘,盗墓者进入过墓室并且被盗情况严重。考古工作者在盗墓现场还发现了一个2002年出厂的矿泉水瓶。
既然盗墓如此猖獗,速度如此之快,技术如此之高,为什么不赶在盗贼之前进行发掘呢?童明康表示,我国在考古方面历来是持慎重的态度,“那就是尽量减少主动发掘。因为挖掘工作是需要大量财力、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的系统工程,在技术条件不成熟或者是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让文物遗迹埋在地下是一种最好的保护。而且从可持续发展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给子孙后人留下这些文化遗产,由他们继续去开发去研究。因为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
童明康介绍说,针对目前盗墓猖獗的现象,国家文物局在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督察司,其重要职责之一便是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设立督察司,对于国家文物局在职能范围内预防和打击盗墓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是,因为我国没有专门设立文物警察,而且国家文物局也没有处罚盗墓行为的权力。所以童明康也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盗墓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能被盗墓贼牵着鼻子走,“严打只是一个短期有效的手段,从长期看,还需要一种机制来遏制盗墓活动。同时应该制定相关保护规则和措施,摸清自己的家底,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文化遗产。”
新报记者 邢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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