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法中,很早就规定了男子的一妻多妾制度。《礼记•昏义》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周代开始建立礼制,不仅规定了天子、诸侯、大夫妻妾的数目,而且规定了同房的时间和顺序。等而下之,大夫只有一妻二妾,以三日为一轮;而士族只能有一妻一妾。与之相对应的是,女子须从一而终,谨守贞洁,对于男性的这种多妻制不仅要服从,而且不得有怨言,否则就是“妒妇”了。妒是女子的失德行为,是“七出”的条文之一。汉代以来的礼法中,七去、七弃、七出,指的是男子可以合理地休妻的理由,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项内容。唐以后,七出进入法律层面,女子的妒忌是一项极严重的罪过,是可以被休弃的。总体的原则上,女人是没有离婚的权利的,男子却可以多种理由抛弃妻子,只有在离异引起争议时,七出才会在诉讼中被拿出来作为休妻的理由。宋元以后,七出之条被更严格地执行,离婚的书契(元以后称为休书)中要写明休妻的理由,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妒忌成为休妻的理由,可见它是多么大的罪过。
女性的妒忌也被称为河东狮吼,源于宋代陈慥的故事:陈慥字季常,喜好声色,其妻柳氏凶妒,陈颇惧之。苏东坡有诗:
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
河东是柳氏的发源郡地,以此指柳氏,狮子在佛家语境中指的威严,陈喜好谈佛,所以苏东坡以佛家语言戏之。后来以之比喻妒悍的妻子发怒并借以嘲笑惧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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