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力彬念完八页上诉状
易中天未出庭无答辩书
不服一审判决,重庆市民况力彬坚持将易中天作为被告,告到了市五中院。昨天二审开庭,易中天等三被告不仅全部缺席,甚至连一纸答辩状都没有。况力彬倒是很大阵仗,不仅自己说,还另请了一位代理律师。不过,算上法官和书记员,整个庭上也只有4个人。
汗流浃背念完上诉状
下午2时,穿着灰黑色西装的况力彬,提着两大袋上诉材料,提前了近20多分钟就坐在法庭里等开庭了。
到了开庭时间,被上诉人席位还是空空如也,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法官请况力彬宣读上诉状。况力彬把打印好的上诉状高高举在面前,大声朗读起来。一个人念完8页上诉状,况力彬已是汗流浃背。
除了坚持认为易中天是适格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品三国》是不合格图书,况力彬还对一审法院定案的证据提出质疑。讲完了上诉的事实和理由,况力彬还当庭表示:“上诉人同被告打官司,不是故意炒作,是维护全国千千万万《品三国》(上)的读者、电视观众的合法权益,还三国历史真实面目。”况力彬即兴发挥说:“我已经接受了多家北京媒体采访,如果二审不行,我们还要申请再审,把案子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法官当即提醒他:“你只需要陈述事实和理由就行了。”况力彬没有再继续发挥。
打官司知名度提高了
况力彬聘请的代理律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请法院参照《食品安全法》,“明星代言不合格产品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易中天作为图书作者,更该对不合格图书承担连带责任。”
缺少了被告,没有交锋的庭审大约半小时就结束了。休庭后,况力彬向记者强调他打这个官司是“执着地追求真理。”况力彬也承认,打这个官司后好多人恭维他,“也是一种满足”,同时知名度也高了。不过,况力彬只承认他是企业的法律顾问。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易中天的博客上留言,想了解其对该官司二审的看法。截至记者发稿时,博客上没有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了易中天的常年法律顾问凃律师,凃律师表示:他和易中天都知道案子二审开庭的事,之所以没有到庭,是认为“案情非常清楚,相信法官根据现有证据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他们也觉得根本没必要到庭,“我们不想再浪费司法资源。”
案情回放
2008年2月,重庆市民况力彬将易中天、重庆新华书店集团、上海文艺出版社一并告上法院。原因是2007年9月6日,他在购买了《品三国(上)》一书。该书标明23万字,共计差错34个。
2008年12月30日,法院一审判定:况力彬以该书产品质量问题为由起诉,其适格被告应为销售者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和上海文艺出版总社,易中天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同时,法院认定《品三国》(上)的差错率没有超过万分之一的法定标准,属于合格产品。驳回了况力彬的起诉。
(记者 肖玉 实习生 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