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苗子告密事件”中,被当作文化老人楷模的黄苗子先生,当年竟有如此之举,实在是出人意料,令人震惊。
章诒和判断并非空穴来风,其所依据的是,山西省资深政法工作者寓真的《聂绀弩刑事档案》,全文十余万字。此文刊发在2009年2月刊纪实版《中国作家》杂志上。寓真利用大量的解密了的档案材料,系统又完整地揭示出聂绀弩冤案的真相。按照证据,友人们对聂绀弩的告密始于1962年。
尽管,这个事件仍然有待当事人的回应,然而,此事无论真假,其对文化界的震动已经是既成事实,其影响显然要远远大过李辉对文怀沙的质疑。在文怀沙受质疑事件之后,据说一些京城的文化老人并不赞成李辉这种翻历史旧账的做法。之所以反对,固然是因为每个人皆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牺牲品,而且,现在揭那些行将就木或者已经作古之人的历史伤疤,看上去也很有些残忍。然而,如果就此要把历史遗忘,让那些曾经的罪恶就此沉入记忆的深渊,又是否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对于曾经存在的事情,终归要有一个说法。聂绀弩虽逝,但是,他的档案还在,这些纸片不因为当事者不主动提起而消失,它们都是历史的存在,而只要是存在之物则必然有其重现于阳光之下的可能。时间不可重复,历史的污点在那里,抹是抹不掉的。即便是聂绀弩先生不记恨他的那帮好友,可是,好友们却就此而无一点愧疚则实在说不过去。对此,那些文化老人们最好要有一个说法。因为,他们不给出一个说法,那么,别人就会给他一个说法。
要不要揭历史伤疤关涉的是个人之于历史的责任认定问题。就英雄史观而言,如果认为是英雄创造了历史,那么历史责任也当由英雄来承担。然而,如果历史是每个人都参与的创造活动,那么,历史责任则没有人能逃脱。当然,对于那段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情,对每个置身其中的人而言,都是一场悲剧。但是,这并不是说,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那个时代或者某个人,就可以把个人的责任洗刷干净。
正如在聂绀弩案中我们所看到的,很多时代的受害者同时亦是对他人的加害者。人们固然可以说,“世道不古”是第一位的责任,然而,这却并不意味着个人没有一点责任,就可以为曾经泯灭良知、伤害他人的行为开脱。对历史的反思,固然需要制度层面的拷问,但是,从那段历史的泥泞中走出来的人,更需要直面灵魂的真诚。我想,这样的问题肯定也曾经拷问着巴金先生。
所有的罪恶和过错可以得到宽恕,但是,事实无法回避,对历史采取鸵鸟政策,是肯定不行的。所以,再揭文化老人的历史伤疤,不是又一场无限上纲上线的道德审判,而是一场迟来的真相还原,是真正地负责任地面对历史。而对个人历史责任的追溯只是表明,太阳底下没有秘密可言。这对后来的告密者以及未来的告密者都足以是一种警示。
作者:于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