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三月十一日电 据此间官方媒体报道,西藏自治区政府十日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办法》,这是目前西藏自治区唯一针对某一文物建筑群而发布的保护性法规,此类地方性法规,在内地省市亦不多见。
据报道,这项经过近八个月的研究和审议而出台的“布宫保护办法”,于今年三月生效之日起,废止了此前执行了十二年的老“办法”,为新形势下布达拉宫的保护,提供了更加具体和切合实际的法规依据。
坐落于拉萨市中心红山上的布达拉宫,建筑全部为土木结构。一九九四年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央政府出资于一九九五、二00二年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维修,目前第二次维修项目已经进入了尾声。
据称,与旧法相比,保护办法在布达拉宫的保护范围和具体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增加了关于应急预案、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和进出布达拉宫人数控制的条款,并对布达拉宫的非税收入重新进行了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