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刊登有关我护航编队虚假新闻的《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等行政处罚。两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停职等处理。
2009年1月18日、19日,《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其中,《青岛早报》所登稿件系从《华西都市报》购买。以上稿件均为社会自由撰稿人个人杜撰。两报未遵守《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刊登军事新闻,也未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对稿件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报道见报,并经网络转载、改编后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对于以上虚假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做出处理。2009年2月20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华西都市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并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青岛早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目前,《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发了更正致歉声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辞退、停职等处理。
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将这起虚假新闻列入失实报道案例予以通报,并要求主管单位对《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加强监管。杜撰该虚假新闻的社会自由撰稿人将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