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的山寨手机、山寨MP3开始,到后来衍生出的山寨艺人、南京“山寨一条街”、“山寨春晚”等现象,“山寨”一词被广泛使用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事实上,山寨并非中国独创,在各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进程中,山寨行为屡见不鲜,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日本、韩国身上很清楚地看到。
“山寨制造”是指未经许可,在复制著名品牌的基础上形成的产品。从山寨制造引申而来的山寨文化,起初也起步于对主流文化的模仿。如同山寨制造应市场需求而生一样,山寨文化在精神层面上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模仿秀,山寨明星演唱会,网络中的无厘头视频、电影和MTV等文化产品盈利的目的性不强,虽然存在粗糙或低俗等质量问题,却有着很强的草根性、娱乐性、自发性和参与性,极大地丰富了大众的精神生活。从超级模仿秀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再到施孟奇的“山寨春晚”,文化领域中的“山寨”虽然也有仿造、“快餐”的性质,但从起初单纯的模仿、恶搞逐渐发展到超越与创新,并且对现有文化进行反讽、颠覆和解构。在网络盛行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多人的文化创造力被激发,大众不再满足于做单纯的文化接受者和消费者,他们有着强烈的参与文化生产的需求,并在网络中找到了宣泄的捷径。山寨文化因此汇聚了大众的智慧和力量,同时也体现了他们渴望被关注、平等参与和共享文明成果的愿望。
网络的普及使个人对信息的获取和输出成为十分便利的事情,它的开放、共享和包容等精神特质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人们追求平等与更多话语权的愿望。网络的即时性、互动性和娱乐性对山寨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许多山寨文化作品直接源于网络,通过网络传播,最终由网民接受,因此山寨文化实际上也包含了很大一部分的网络文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中国30岁以下的青年人占到了中国网民总数的68.6%,山寨文化作品的反讽、非主流和娱乐性恰好符合这一群体注重自我、张扬个性和喜爱自娱自乐的心理特质,并成为他们在网络上展示自我、发表意见,释放压力的有效手段。
在现实社会中,主流文化是在文化竞争中形成的,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大传播力和广泛的认同性。一方面,主流文化在中国有着强大的话语能力,山寨文化通过对主流文化的模仿进行表现和娱乐,表现了中国的草根人群游离于主流文化边缘,并对其有着由来已久的崇拜和向往;另一方面,山寨文化对主流文化的讽刺和反叛也说明主流文化在垄断式传播中存在着意识形态色彩浓重、内容单调、表现形式居高临下等问题,有时不易于被接受和理解。当一些人对文化的创意和思考无法在主流渠道自由随意表现的时候,“山寨”成为他们表达要求和愿望,展现民间智慧和创造力的场所。
山寨文化来源于草根,也面向草根,它或许不够文明,不够高雅,却是社会大众真实的民意表达和喜爱的娱乐方式。我们不能因为它发出与主流文化不同的声音而否定其出现的积极意义,更不能因为它对主流文化形成冲击而遏制其发展。与其说山寨文化和主流文化二者对立存在,不如说是两股不同的文化潮流,在激流涌动,澎湃撞击之后,终将一并归于中国的文化长河之中。
在全球化、网络化的新时代,各种文化的传播、交流与碰撞比以往来得更加快速、频繁和激烈。社会各界对山寨文化的热议与评论实际上展现了传统文化、主流文化与草根文化、市民文化之间的冲突和交流,显示了多元文化存在的积极意义。虽然人们对山寨文化褒贬不一,“山寨”中也还存在着低俗、丑恶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否认山寨文化激发了越来越多人的文化创造力和参与的积极性,社会整体的文化水准其实在这个过程中呈现向上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于山寨文化等新现象,我们应抱有宽容的态度,引导其向有利于大众的方向发展,增强本民族文化的包容性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