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析国宝追索四大败因 称法国律师"威胁"法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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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析国宝追索四大败因 称法国律师"威胁"法官
2009年02月26日 12:52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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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先驱导报见习记者金微记者梁辉、褚雯、张之简发自北京、巴黎 在巴黎大皇宫展厅内,摆放在中心位置的两尊铜兽首格外显眼,幽暗而柔和的灯光照在它们精致的玻璃罩上,更是增加了一丝神秘感。旁边制作考究的说明文字,透露了它们显赫的身份背景。它们就是来自中国圆明园的鼠首和兔首。然而,等待它们的,是一场难以阻止的拍卖。

  为扭转铜兽首被拍卖的命运,2名中国人和8名法国人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辩论。2月23日上午的巴黎大法院,只能容纳30人的紧急审理庭里,因此座无虚席。在原告辩护律师席上,坐着的是中国旅法律师任晓红,以及她的一名法国助理;而相视而坐的则是来自法国文化部、佳士得的8位辩护律师。两个小时的唇枪舌箭,随着法官的裁决而一锤定音,法官驳回了任晓红提出的禁拍请求。

  这一锤传至中国,已是24日的凌晨三点。

  法国律师“威胁”法官

  任晓红的呈词只有十几分钟。她试图说服法官,“如果不能归还,至少希望能够把兽首放在法国博物馆里,而不是放到拍卖会上。”然而,令她措手不及的是,接下来对方8名辩护律师的轮番发言,几乎占去多数庭审时间。“在2个小时的庭审中,我们几乎没有发言的时间。”任晓红在庭审结束后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表示。

  对方8名辩护律师的强大阵营,无疑给了任晓红巨大的心理压力。何况,对方还是是有备而来。对方辩护律师直接摊牌:鼠首兔首铜像既然是中国的东西,应该由中国政府或有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充当原告。任晓红所代理的原告——“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不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没有资格作为原告提起上诉”。

  庭审当中,颇令人尴尬的是,被告律师拿出中国民间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及律师团在中国媒体发表的一些言论,指责中国媒体拿圆明园兽首造势,鼓动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以此证明原告是恶意诉讼。这让法庭上的任晓红一度颇为被动。被告律师甚至用威胁的口吻向法官直言,如果败诉,法国的博物馆将会被搬空。

  辩方律师的说法最终得到了法官的认同,法官因此做出了驳回禁拍请求的裁决。任晓红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直言,“我们料想到了这一结果。”

  此时,紧急飞赴法国巴黎的刘洋正在法庭门外徘徊,他正焦急地等待法官裁决的结果。因为整个庭审都用法语进行,只略懂英文的刘洋,很快就走出了庭审大厅。庭审结束后,刘洋遭遇到一群法国媒体的记者,一些法国记者语气略带刁难地向刘洋提问:“你回到国内后是不是会成为民族英雄?”“你是不是可以因此赚很多钱?”……

  中方律师赴法追讨流失文物的消息,早已引起法国媒体的关注。尤其是铜兽首持有人皮埃尔?贝尔热开出“以改善人权换回文物”的条件后,法国媒体做出了呼应的姿态,一起普通的文物纠纷竟然还被打上了“人权”的政治标签。

  中方准备不足仓促应战

  裁决结果传至原告“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会长高美斯耳中时,他正在西班牙出差。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电话采访时,他坦言对裁决结果不感到惊讶,但是他强调,上诉是想唤醒法国公众对文物的正确认识。

  高美斯与代理律师任晓红都预料到了裁决的结果。尽管如此,诉讼过程中也有让任晓红感到遗憾的地方。早在庭审开始之前,与中国民间律师团的关系问题就让高美斯和任晓红备感压力。法国有人利用高美斯与中国民间律师团的关系做文章,说他是拿了中国政府的钱给中国办事。为了回应这种声音,高美斯2月20日向媒体发了一份声明,表明自己与中国民间律师团以及刘洋个人没有任何接触,他的司法行动没有接受中国方面的任何资金支持。

  刘洋无疑是媒体关注的另一焦点人物。在得到败诉的消息时,刘洋表示虽败犹荣,“因为在法国巴黎的法庭里面,我们发出了中国人不屈的声音。”对于律师团下一步的打算,刘洋发誓要把官司继续打下去,“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就得交赎金?他们就像是绑匪,真是可耻。”刘洋表示,还要采取措施,力争让这次拍卖流拍。若不能流拍,将找到买首人,重新提起诉讼,以形成共同侵权为由,将其与拍卖方列为共同被告。

  在任晓红看来,继续打官司的打算有些不切实际,她表示,她自己不会再提起上诉,因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两个铜首是150年前抢来的”。

  不管这场官司是否要继续下去,中国方面律师团的准备显然是不太充分的。此前,有媒体报道“追讨”律师团致皮埃尔?贝尔热的律师信就存在不少问题。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在阅读信的复印件后表示,该信起草得不谨慎和规范,事实不够确凿,操作手法显得粗糙:譬如“佳士得”误为“佳士德”,语气也显得情绪化。这位法律界人士说,追讨律师团“要改进的实在是太多了”,包括准备工作不足、资金不足、中外沟通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诉讼主体缺位成要害命门

  法庭上,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审理程序,法官一纸“原告没有上诉主体资格”直击控方要害。按照辩方律师的说法,具有上诉主体资格应该是中国政府或圆明园管理处等官方机构。

  巴黎大法院的驳回声明,在中国国内引起反响。究竟谁才具有上诉主体资格?《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一篇评论把批评的矛头直指圆明园管理处,该评论文章认为,此次文物追索诉讼的最佳原告是圆明园管理处。“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圆明园管理处、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的表现,实在令人沮丧之极。”

  对于来自舆论的批评与质疑,圆明园管理处颇为无奈。圆明园新闻发言人宗天亮回应说:“圆明园管理处作为一个文物的行政管理部门,其所有职能的履行都是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框架范围内来进行。圆明园管理处声明的言外之意,是国家没有赋予它追讨海外流失国宝的职责。

  显然,圆明园管理处受制于体制,而具有民间性质的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是否更适合担任追讨的主角呢?该基金副总干事牛宪峰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文物追讨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协商,通过文化交流等等方式,“但是一旦上了法庭,其他的路就都被封死了。通过诉讼就要有效果,不能闹笑话。”

  牛宪峰的话透露出他的担忧。在他看来,一旦付诸法律,就要有把握,因为败诉可能给以后的追讨带来法律上的障碍,“别人会把这当一个案例,拍卖流失文物因此也会成为一个默认的商业惯例。”

  “一个人的战斗”行不通

  对于此次中国民间律师团的追讨行动,法国主流舆论普遍认为,因为时效问题难以成功。高美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无奈地表示,深知要收回这些兽首绝不容易,绝不是以一人之力就能办到的。

  在国际市场上,中国文物的价格一路水涨船高,圆明园铜兽首的价格在上世纪80年代还只有500美元,而现在涨到了离谱的一亿元人民币。在佳士得公司的网站上,“鼠首”和“兔兽”分别估价800万到1000万欧元。文物界人士认为,这样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文物本身的价值上限。

  这无异于“敲诈勒索”,牛宪峰对此深有感触。近年来,圆明园铜兽首的价格一路攀升,这给“中华抢救海外流失文物专项基金”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日前亦表示,反对用中国的钱“回购”中国自己的东西,更不赞成拍卖。

  那么面对如此困局,中国应该采用何种方式实现文物的回归呢。宋新潮表示,可以通过相应补偿以回赠方式追回,并鼓励通过基金会和个人捐赠的方式,以促成回归。

  据了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曾多次运用法律和外交手段,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先后从英国、美国等地成功索回中国文物3000余件。刘洋也强调:“全世界文物流出国和地区已先后操起法律武器,讨还非道德方式流出的文物。而我国却尚未形成一支研究实施追索抢救和保护文物的法律队伍,我们决心担当此责。”应该说,追索国宝,只靠“一个人的战斗”是行不通的,需要来自政府、民间团体乃至个人等各方的共同合力,依靠包括法律、外交在内的各种手段,持续地不断努力才有可能。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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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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