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易中天。 中新社发 慎重 摄
中新网2月24日电 学者易中天日前为《咬文嚼字》2008年合订本作序。文章中他表示自己“深感惶恐”,因为以前曾经被“咬”了几处,但想想也是活该,谁让有错又被逮住了呢,所以该认错时就认错。
易中天文章中写到:
2008年《咬文嚼字》的合订本,编辑部要我来作序,深感惶恐。众所周知,此书历年的序作者,不是文史大家,就是领导干部,只有我是“咬嚼对象”,还很被“咬”出了几处。因此这事给人的感觉,就像落马贪官做反腐报告,有点“反面教员”的意思。
想想也是活该,谁让你有错,又被逮住了呢?
逮住了怎么办?我以为只能做三件事:认账、道歉、致谢。认什么账?认出错的账。我曾经说过,没有谁喜欢犯错误,也没有谁故意要犯错误。犯错误总会有各种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错误也有种种,有可以避免的,有无法避免的。但不管什么情况,错了就是错了。出了错,难道还赖账不成?不用担心咱认了错,就会有人咬住不放。我相信大多数读者都是厚道人。只要咱知错就改,都会谅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道理大家都懂。也不要担心咱认了错,就会被认为是没学问。有没有学问,不在这一两个字。有没有人品,却没准真在这一两个字。学问事小,人品事大。所以,该认错时就认错,这是一。
第二,咱的书出了错,给读者带来了不便,甚至有“误人子弟”之虞,该不该道歉?我看该。其实,向读者道歉,对咱们自己,也是有好处的。什么好处?提醒。说实话,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我们的许多错误,都是“无心之过”,是没注意,或者不小心。没注意,就要注意;不小心,就要小心。但是,如果自己都不当回事,那么,弄不好下回还不注意,还不小心,这错岂非犯个没完?相反,如果发现一次错误,就向读者诚恳道歉一次,难道下回还会再错?没那么不长记性的吧?于人于己都有好处的事,何乐不为?
第三,咱们能有这样的长进,全因为有人帮咱们挑错。尤其是《咬文嚼字》的作者和编辑,每次都是摆事实,讲道理,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出处依据都讲清楚了,等于免费给咱们上课。咱就算不交学费(当然他们也不要),道个谢,总是应该的。事实上,能够认真负责,很严谨、很学术地挑错,并不容易。那是要有功底的,正所谓“一字十年功”。编辑部能给的稿费,却不过区区小数,很不成比例。其实人家图啥?也就图个心安理得。咱们说声谢谢,虽于事无补,至少也是起码的礼貌。所以,被人家指出了错误,该做能做的,我看也就三件事:认账、道歉、致谢。
以上,就是我作为“反面教员”的一点心得体会。用来做本书的序,不知是否合格。有没有错,也不知道。
就这么着吧!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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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恢复中华语文的风采神韵,必须从咬文嚼字做起。一个对自己的语言文字都不再认真的民族,必将在文明之林中丧失最后的栖身之地。 咬文嚼字,就是含英咀华,就是对我们五千年文化的最深情的守卫。
——孔庆东
能听到读者尖锐而坦诚的声音,很让我感到兴奋。《咬文嚼字》“栽花赏花更护花”,是一个让作者和读者交流、互动的平台。我真诚希望《咬文嚼字》越办越好,越办越火!
——孙丹林
《咬文嚼字》雅俗共赏,极具实用价值,对于规范语言文字,具有指导作用。经常阅读,增长知识,提高品位。希望《咬文嚼字》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孙立群
《咬文嚼字》2008年合订本后记: “登坛品酒”余味长
编 者
2008年过去了。这是多么不平常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咬文嚼字》的重头戏是:登坛品酒。从于丹到阎崇年,一连12份“品酒报告”,引起了全国媒体的热情关注,连新华社也多次发布消息。这次“品酒”活动,既为《百家讲坛》吸引了更多的目光,又宣传了《咬文嚼字》的办刊宗旨,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一)
“品酒”活动能够成功进行,和《百家讲坛》的坛主们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
早在2007年7月,根据广大读者的提议,《咬文嚼字》锁定了12位坛主,作为2008年《众矢之的》的目标。在我们分别向各位坛主下了“战书”之后,立即得到了理解和响应。
纪连海先生首先表态。如同他的演讲一样,纪先生快人快语,干净利索,一口答应愿意作为靶子。他说,凡是自己公开发表的演讲,公开出版的图书,全都可以提交读者审查。在读到本刊发表的批评文章后,纪先生更是主动提出,把批评文章转载到他的博客上面,一点也不讳疾忌医。
刘心武先生的态度同样值得称道。他不但同意“红楼”揭秘的第一、二部作为咬嚼对象,还希望把即将出版的第三部一并列入,以被“咬嚼”为幸事。对于读者提出的批评,他诚恳地表示感谢,公开对媒体承认:“我确实对某些文史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承诺书籍再版时,一定改正书中的错误。
在12位坛主中,于丹、易中天人气正旺,在全国穿梭奔波,日程排得很紧,但他们还是设法和本刊取得了联系。特别是易中天先生,在和本刊通电话时,一口气说了三个“绝对”:“这件事情很好,你们尽管挑问题,我绝对绝对绝对信任你们。”2008年的合订本,由易中天先生撰写序言,他给文章拟了一个标题:“该认错时就认错”,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主讲鲁迅的孔庆东先生,有“北大才子”之称,他思想犀利,文字幽默,才气横溢。当他得知自己也是“目标”之一时,特意给本刊发来封信,十分严肃地表示:“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文字错误和知识错误,作者都有责任,也都应该虚心听取哪怕是非常刺耳的意见。”
孔庆东先生在来信中有一段话,专门评价了这次“品酒”活动,这也许可以代表各位坛主的心声。他说:“你们这次挑错行动,首先态度是严肃的,自己端得正,道理才能讲得直。其次又是友善的,不是为了贬人扬己、哗众取宠,而是平等质疑,就事论事,这是我们语文界非常值得倡导的一种批评姿态。”
(二)
登坛品酒,既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也不是小题大做,自我炒作,其文化意义是不容否定的。
如果把各位坛主的演讲及根据演讲出版的图书比喻为酒的话,那么,这次“品酒”活动首先是去除了酒的杂质,提高了酒的纯度。活动开始之前,本刊便宣布,我们的目的不是拆台而是补天。事实证明我们正是这样做的。一年以来,刊物共披露了约一百条差错。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错误知识的扩散,图书重版时及时更正错误,更是直接提高了文化产品的质量。
而且,抓住这些差错,传播正确的语文知识,无疑是在全国范围里,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语文课。比如,本刊曾先后载文,指出纪连海先生、隋丽娟女士都曾在演讲中把“委蛇”的“蛇”(yí)误读成了“shé”,媒体配合本刊开展宣传,说是“一条‘蛇’绊倒两位大家”。这个成语的读法立即引起了广大读者特别是主持人的注意,误读因此而大大减少,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刊物指出的虽只是个别的差错,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严谨的学风。比如,于丹教授多次讲到《论语》有两万多字,其实她只是一种感觉,并没有实际统计过。本刊读者下了一番笨功夫,从《学而》到《尧曰》,二十篇文字逐篇逐字地数,证实于丹教授所依据的版本,只有15918字,离两万字还远着呢。这种批评当然谈不上有多少学术含量,但它有助于研究者端正学术态度。
同样,纪连海先生在谈到《四库全书》的编纂时间时,说是1772年开编,1881年编定,1884年抄录完成。前后经历了一百多年。这三个时间一个也不对。1860年英法联军烧毁圆明园,《四库全书》因此而大量散佚,怎么可能到1881年才编定呢?正确的说法应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开馆纂修,经十年完成,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缮写完毕,共历时十五年。本刊的纠错文章,既向读者讲解了正确的文化知识,又给了纪先生善意的提醒。纪先生后来诚恳地说:“这是我的粗心所致,在讲课中口误多说了一百年。”
除了上面所说,“品酒”活动还有利于活跃学术空气。比如,本刊共指出王立群先生八条差错,其中有两条王先生提出了反批评。一条是本刊认为汉代实际上已有指南针,王先生认为,那种名为“司南”的仪器,无论是制作材料还是工艺水平,都和指南针不是一回事。另一条是本刊认为貂蝉只是一个传说中的美女,并非实有其人,王先生不该把传说认定为史实;王先生则引清梁章钜的《归田琐记》为自己辩解:“虽其名不见正史,而其事未必全虚。”坚持自己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这其实是两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本刊十分赞赏王先生的态度。我们相信,只有通过这样的批评和反批评,才能推动学术文化的健康发展。
(三)
“品酒”活动已降下帷幕,但从中引出的教训,却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这里,本刊想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点是给坛主说的,扩而大之,是给所有作者说的。作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你们应该有接受批评的欲望,要千方百计地寻找批评,闻过则喜,而不是充耳不闻,依然故我。这里可以举个例子。紫禁城出版社出有《清朝皇帝列传》一书,阎崇年先生在书中写道:“‘高阳酒徒’汉高祖刘邦和‘凤阳乞僧’明太祖朱元璋等,他们之所以成龙,绝不是其父母培养教育出来的。”把刘邦当成“高阳酒徒”,显然是张冠李戴,为此,本刊早在2003年便载文批评。想不到的是,在此后出版的《正说清朝十二帝》一书中,阎先生几乎又原封不动地用上了这段文字:“‘高阳酒徒’汉高祖刘邦和‘凤阳贫僧’明太祖朱元璋等能够成龙,绝不是父母培养教育出来的。”我们见到的2007年3月第21次印刷的书中,依然一字未改。对外界的批评如此隔膜,让人有点吃惊。
第二点是说给电视台听的,电视台不仅要重视观众口味,还要重视文字把关。毫无疑问,电视是强势媒体,但文字运用却并非它的强项,甚至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从“品酒”活动披露的差错来看,不少差错是字幕制作造成的。主讲人讲的是“索隐派”,到了荧屏上成了“索引派”,红学研究历史上哪有“索引派”呢?主讲人讲的是“都察院”,到了荧屏上又成了“督察院”,殊不知明代的“都察院”,是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合二为一的称呼。至于“不耻”误为“不齿”,“必须”误为“必需”,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差错居高不下,便和电视台没有严格的审校制度有关。 第三点是说给出版社听的,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出书节奏尽可加快,但三审制不能形同虚设。于丹教授的《〈庄子〉心得》,开篇第一个标题是“庄子何其人”,这是明显不通的句子。作者可能已习焉不察,我们撇开不谈;电视台没有专人审读,出错自然难免;出版社是怎么审稿的呢?一般的人凭语感,都能发觉这是一个病句,出版社编辑都是审读专家,而且要经过三审,怎么能让这样的句子漏网呢?这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竖的是三审的大旗,其实却是一座空城,没有真正布防。
最后一点是说给编辑听的,各位有加工的责任和权力,但千万不要滥施刀斧,闹出佛头着粪的笑话。这次“品酒”活动,不断听到坛主喊冤,他们声辩自己的原稿未错,是编辑加工时误改的。比如,本刊批评王立群先生的文章刊出后,王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报纸上出现了这样的标题:“《咬文嚼字》八咬王立群,王立群‘咬’出版社”。王先生认为有些账不能算到他的头上。比如讲汉武帝“烧香拜佛”,这显然不合佛教传入中国的历史,王先生说他没说过这话,是编辑为了适应读者阅读加进去的。这类声辩一再出现,值得各位同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