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日记”版权究竟归谁 材料都是骗来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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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溥仪日记”版权究竟归谁 材料都是骗来的?
2009年02月16日 16:37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溥仪日记”版权究竟归谁

  作者:曾获合法授权 溥仪胞弟代理人:书中资料都是骗来的

  《溥仪日记全本》近日一经出版,便惹来版权纠纷。这本书收录了中国末代皇帝的亲笔日记,系首次全面公开。各方说法

  溥仪胞弟代理人:书中资料作者骗来的

  溥仪胞弟溥任的代理人黎园昨日告诉记者,《溥仪日记全本》是本侵权书。

  在黎园看来,传记或日记应该属于他的“传主”——溥仪,溥仪不在了,弟弟对哥哥应有继承权。

  黎园言辞十分激烈地说,溥仪日记,包括书中大量照片,完全是作者王庆祥通过不正当手段从溥仪的妻子李淑贤手上骗走的。

  她还表示,将给出版社发律师函,要求该书下架。

  作者:“溥仪妻子曾给予我授权”

  作者王庆祥称,自1979年起对李淑贤进行了长达18年的采访。

  王庆祥说:“李淑贤向我提供了自己在1962年从火中抢救出的11本溥仪日记。在整理出版过程中,李淑贤曾给予我授权。”

  他表示:“日记是我整理的。别人都没见过这些日记,就以为曾经出版过的那些就是溥仪日记本身了。你只能说原本上的日记是溥仪的。书上的日记已经不是他(溥仪)的了,是经过我整理注释的。”

  出版方:溥仪妻子去世 版权属作者

  天津人民出版社负责宣传的沈会祥昨日告诉记者:“李淑贤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按照《著作权法》,合作著作一方去世了,没有继承人,版权由合作者的另一方享有。李淑贤去世了,版权就是王庆祥一个人的。”

  沈会祥介绍,王庆祥在整理溥仪日记时,李淑贤曾跟他签过约,注明版权共享。

  专家解析

  溥仪作品权属未有明确规定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上午表示,《溥仪日记全本》的版权纠纷一事,其性质和此前溥仪自传版权的纠纷都是一样的,情况十分复杂。

  张洪波指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继承权法对没有后人的著作权所有人 (如溥仪),其去世后作品财产归属,并没有详细的说明。

  新闻链接

  溥仪自传 已引两次纠纷

  ▲一次纠纷:1987年6月,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发生版权争议

  判决:1995年1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李淑贤享有该书版权

  ▲二次纠纷:2007年8月,《我的前半生》要求被认定为无主财产

  判决:2007年9月25日起,一年内若该书版权无人认领则收归国有,以后收益归国家

  (注:目前为止,尚无人认领)

  文/记者郝洪捷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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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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