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有遗嘱要销毁《小团圆》手稿———
2月22日,台湾皇冠文化成立55周年纪念日,旗下王牌作家张爱玲生前未发表的最后一部自传性长篇小说《小团圆》将在台湾发行,而它在内地出版尚需时日。据悉,按照张爱玲遗嘱,该小说手稿应该销毁,不予出版,《小团圆》重现天日在让张迷们兴奋的同时,也引起了对出版方违背遗嘱出版该作的质疑。
此外,随着近些年来张爱玲遗作不断发掘出来,著名张学专家陈子善先生告诉记者,“最后一部”的宣言只是书商的噱头,张爱玲应该还将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据我所知,张爱玲的两部英文小说今年上半年就将在香港出版,书名我也不太清楚,因为绝对是从未曝光”。
-张爱玲叮嘱要销毁《小团圆》原稿,也一度同意将其刊出
《小团圆》被称为张爱玲最为神秘的作品,在此之前手稿从未曝光,仅有好友宋淇、台湾皇冠文化集团社长平鑫涛等少数人看过手稿。这部作品可以看作是张爱玲本人自传性的小说,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蓝本,用文学的手法叙述了传奇一生。张爱玲著作版权继承人宋以朗先生曾在接受采访时这样描述《小团圆》的主要情节:一个个性、独立的少女,遇上一名文人(亦是一名汉奸),坠入爱河,他有很多情妇,发展到后来,少女提出分手,表示不再爱他。“小团圆其实并不团圆”。
张爱玲曾抱怨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写他们之间的事“夹缠不清”,所以,有人也把《小团圆》称为是“张胡之恋”的“张氏”表述。
张爱玲本人一度同意将《小团圆》在1994年2月的“皇冠四十周年庆”时刊出,与《对照记》合集出单行本。 但是,1992年4月,张爱玲给宋淇夫妇的信中叮嘱要销毁原稿。张爱玲过世以后,对这原稿的处理,令宋以朗和平鑫涛都感到为难。
宋以朗自2007年底继承了母亲邝文美的张爱玲遗产管理权后,重新追踪张爱玲与其父母的书信,指出,张爱玲曾要求销毁的原稿,“但其后的1993、1994年仍多次跟父亲在书中修改内容,将女主角的身份改成在香港学医或研究喜剧,虽没有明示,但却证明她很珍视此书,仍想出版”。
-《小团圆》“违约”出版 读者心情矛盾
张爱玲晚年的《小团圆》无法与世人见面成为张爱玲创作史上永久的遗憾,如今终于得以重见天日,对于广大张迷来说乃是天大的好消息。但是也有人对出版社违背张氏遗嘱,公开出版该作品表现出“矛盾心情”,并对台湾皇冠的出版权利提出质疑。“虽说台湾皇冠拥有张爱玲著作权,但《小团圆》不同,因为张爱玲曾明令销毁,宋家并无继承权,又有什么资格授权出版社。如果不是这点因素,《小团圆》早就出版了,哪会等到今天!”
对于《小团圆》的出版,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子善表示,他之前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得知了皇冠可能会出版这部张爱玲并不想发表的小说,“但居然这么快就出版了,还是令我非常意外”。对于皇冠的“违约”出版,陈子善说,虽然张爱玲本人并不希望发表,“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当然很希望能阅读到这部小说”。
版权专家刘文忠告诉记者,根据台湾著作权法,侵害在世的著作人的人格权,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如果著作权人已经过世,则只有民事责任,不会有刑事责任,如果过世的著作人没有适当亲属可以主张权利,也不会有民事责任,所以从法律上来讲皇冠即便是“违约”出版也没有问题,因为这得到了权利人的授权,关键就在“道德”层面,“如何去推断著作权人的本意”。
罗皓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