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是位成功的政治家。但你能想到他曾是一位“诗人”吗?如今,奥巴马念大学时在学校一本文学刊物上发表的两首诗歌《老爸》和《地下》被“挖”出来,这位美国新任总统的“诗歌造诣”究竟如何呢?我们听听三位著名诗人的意见吧。
据悉,奥巴马两岁时,父母分居,此后一直到1982年他父亲去世,父子见面都不过两三次。而媒体就认为这首《老爸》应该就是写关于他父亲的,是真情流露之作。这个结论来源于诗歌本身,比如他形容老爸时用的词句“黑暗、多水的眼睛”、“缓慢、不受欢迎的痉挛”;比如“他和我的短裤上,有相同的琥珀色污迹”。网友认为诗歌中充斥着感伤。
另一首诗歌《地下》篇幅比较短,被认为是体现了一种大学生对文字与意象的玩味。有人还指出这首诗隐射了奥巴马在他的回忆录中提到的,年轻时吸过大麻所产生的幻觉,比如“水下的石室”、“吃无花果的猩猩”。
伊沙
有诗才,但不是光芒万丈
记者昨日将诗歌递给诗人伊沙,他看后,是这样评价的:“就诗歌风格而言,我喜欢,虽然奥巴马不是一位专业诗人,但这种诗歌是符合国际潮流的,不是抒情方式的诗歌,而是采用具体的人物神态,放大一个人物瞬间的片段的口语体写诗方式。西方诗歌走的是这条路,他在上学的时候就写这类诗歌,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诗歌的状态。而且他写作内容不轻浮,还是比较深沉的。总体来说有诗才,但不是光芒万丈。”
伊沙还表示,在奥巴马的就职典礼上,还邀请了一位黑人女诗人作朗诵,“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似乎有朗诵诗歌的传统,以前在肯尼迪的典礼上也曾经朗诵,而前总统卡特本身就是一位诗人。他们的政治仪式还是有一定文化含量的。”
汪国真
语言不够凝练,显得有些平淡
汪国真认为诗歌整体随意,自然,生动,不做作。“但这首诗不够凝练,语言也显得有些平淡,我认为奥巴马离一位真正优秀的诗人的距离,就像他前途未卜的总统生涯一样,还有一段路程要走。”
秦巴子
抓准动人细节,会异常感人
秦巴子认为,奥巴马写老爸,抓住了生活中最日常的一个情景,但这样连排的诗歌,读起来有些黏滞的感觉,如果对这首《老爸》做个分节,读起来似乎就明白得多了。以日常生活场景,叙写亲情之诗,非常有难度,但抓准动人的细节,写好了却会异常感人。奥巴马这首《老爸》应该算是一首成功之作。本报记者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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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
(译文节选)
作者:奥巴马
坐在他的位子里,宽大而熟旧的座位上撒了几星烟灰老爸转换频道,又干了一杯施格兰,纯饮,他问该拿我怎么办,未经世事的年轻人完全不懂世界的尔虞我诈因为我一直很顺我紧盯着他的脸目光在他眉毛上转向我肯定他全然不自觉他那黑暗、多水的眼睛四处游移还有他那缓慢、不受欢迎的痉挛总不会消逝……老爸又干了一杯,纯饮指出他和我的短裤上有相同的琥珀色污迹他让我闻他的气味,从我身上传过去的;他转换频道朗诵一首旧诗他在他母亲死前写的他站着、喊着,要我和他拥抱,我躲闪着,我的手臂几乎圈不住他厚实、油腻的脖子,和他宽阔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