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剧名伶白云峰及其爱徒何海莹的逝去,令人唏嘘。悲剧故事才使许多人——如笔者知道广州还有这样一些“私伙局”执着于固守粤剧的阵地,还有为数不少的老戏迷执着于伴随他们成长的这种文化之根。这种执着本身是令人感动的。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人才是这样,剧种也是这样。那么,毋庸讳言,地方戏曲甚至国剧——京剧的式微都是不可避免的。电影《梅兰芳》热映一时,使我们知道仅仅几十年前,京剧的盛况还是那样的不可替代。不难想见,有朝一日,它终将成为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残存”(survival),由大众的集体狂欢变身学者的孜孜矻矻。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每一代有每一代自己的文化精华发轫。关键在于,在尚未完全走出历史舞台之际,剧种这种在塑造一定人群品格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文化载体,应该得到怎样的礼遇。打个比方说,这种礼遇应该就像对待一个高寿的老人。
这几年,国家逐渐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认识到了对传承人保护的重要性,非常可喜。现在我们在央视的荧屏上也经常看到,经过许多专业人士的不懈努力,不少少数民族的地方音乐走进了公众的视野,让国人乃至世人领略并感受不同文化品种的无穷魅力。我以为,我们不仅要突出这些“光鲜”的,还要关注到支撑着“光鲜”背后的那个文化源头。也就是说,不能只捧“月”,而忽视了“星”。21年前我在广西大山里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的时候,目睹过“原生态”的瑶族芦笙长鼓舞。老实说,那是有一点心酸的,跟舞台上“赏心悦目”的那种岂可同日而语?究其原因,大抵情况正与云峰剧团差不多吧,像我开头说的,完全是那些执着的人,执着地维系着文化传统。
如今我们要光大什么、振兴什么文化项目,同样难逃“运动式思维”,要么不做,要么就发狠地做,在两个极端上来回摆动。表现在着眼点往往就是堂皇的硬件设施,先盖它个大房子弄出“标志性”再说。那样的东西,虽然手笔很大,但作用很小,稍不留神,还可能滑向人们诟病的“形象工程”那边。与此同时,以为戏剧可以吸引大量的年轻人,可以重新走进千家万户,都是不现实的,都免不了“拍脑袋”的嫌疑。与其如此,还不如关注如“私伙局”之类的草根坚守者的生存状况,把那些真正的“原生态”利用起来。对任何剧种都是一样,拉一把,其消亡的速度就慢一些。因此,怎么拉,发力的方向怎样确定,非常重要。方向有偏差,事倍功半。
云峰剧社的故事发生后,但愿能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关注。如果仅仅停留于民间的一声叹息,只是老戏迷们掬一捧同情的泪水,则这个故事最后只能沦为公众茶余饭后的一时谈资,对于其惨淡经营背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的解决,不会产生丝毫意义。
作者: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