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毛主席对父亲遇刺的三次批示
毛主席对许世友说:我要到(黄)祖炎的墓地去看望一下……
黄新
(一)
1951年3月13日晚,坐落在济南经二路的市政府小礼堂,灯火明亮,山东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座谈会正在这里召开。由于刚刚解放,一切还没有就绪,军区连召开稍大一点会议的地方都没有,军区“八一”大礼堂正在修建中,只能借地方召开。
父亲因为肺病未愈,当晚虽发着烧,但他还是硬挺着去做会议报告。妈妈在父亲临行前知道他身体不适,一再嘱咐,讲完话就早点回来,不料得到的却是父亲遇刺的噩耗。
刺杀父亲的凶手王聚民,系恶霸地主出身,他并不认识我父亲,因对土改运动触动其家庭利益极为不满,对党的土改政策十分仇视,是出于阶级报复而行凶。
很快,一纸电文送到了毛泽东手中:山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黄祖炎同志遇刺牺牲。主席十分震惊,立即指示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公安部长罗瑞卿亲自查办此案。此时毛泽东并不在北京。
3月初,毛泽东以休息的名义向中央请了假。此时,一方面朝鲜战场捷报频传,志愿军经过三次战役把敌人赶过了“三八线”,迫使敌人从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毛泽东可以暂时离开北京繁忙的公务休整一下。此前不久,毛泽东刚刚得知爱子毛岸英在朝鲜战场牺牲的消息,常常被失眠所扰,休息不好。另一方面,他想借此集中时间把尚未正式出版的《毛泽东选集》进行校正。谁都知道毛泽东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休整的任务也不轻。我父亲遇刺的报告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送达石家庄的。
对发生在山东的这起恶性反革命刺杀案件,毛泽东不仅震惊不已,而且十分痛心,因为父亲在瑞金和延安两度在他身边工作,不仅彼此十分熟悉,而且建立了深厚情谊。
当毛泽东接到父亲遇刺的电报,一直沉浸在对战友的回忆中。5天之后,3月18日毛泽东亲拟了这样一份通报:
“……山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黄祖炎同志于3月13日被反革命分子用枪刺杀。这是我党高级干部被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所刺杀,而为过去所少见的,应当引起全党警惕。王聚民为山东惠民军分区政治部教育科副科长,1941年混入我党,家庭为恶霸,在土改中被斗,王行凶后当场自杀。据山东分局及军区来电说,此事显系反革命分子在我党及人民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之际报复行为。特此通报,务请你们注意:(一)严防反革命报复。应当肯定反革命的报复是必然的,必须预先采取防制的办法,千万不可疏忽。除加强警卫外,最重要的是采取积极手段,破获反革命的组织,消灭反革命巢穴,坚决迅速地杀掉一切应当杀掉的反革命分子,使反革命措手不及,无力施行报复手段。(二)必须认识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决不可认为太平无事。现在就应该开始注意这个问题,考查可疑的分子,聚集材料。在地委及行署一级以上机关内,军分区及师一级以上的机关内,城市则为市区两级机关内,特别注意考查这类可疑分子,一有材料,就应做适宜的处置,保障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的纯洁和安全,决不可优柔寡断,姑息养奸,是为至要。”
两天后(3月20日),毛泽东又在山东分局3月14日下发地委上报中央的文件上写了一段批语:“下面是山东分局在黄祖炎同志被刺后向所属市委地委发出的指示,中央认为这个指示是正确的,特转给你们连同中央3月18日为此事发的指示一道加以讨论,并做出自己的决定,指导所属,坚决执行。中央严重地唤起你们注意,务须重视此事,切勿等闲视之。”他还在报头上亲笔写了3个“A”字,定该报为特急报。
4月12日,最高检察署检察长、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长罗荣桓同志,公安部长罗瑞卿同志,总政治部副主任傅钟同志,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同志,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同志就事件的经过,王聚民的历史和行凶原因,以及应当记取的教训,联名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4月19日毛泽东以个人名义在报告上批示:“兹将罗荣桓罗瑞卿诸同志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刺案件调查报告一件发给你们研究。像王聚民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很早就有许多罪恶表现,全党全军如有类似这样的人,务必注意及时处理。”这个批示的发放范围扩大到了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