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夏末,我在主持刊物工作时有机会读到毛泽东的1968年1月家庭生活收支详细账,并从中了解了不少内容。
账目的收入部分有三栏,分别是:“上月接转14095.45元;毛泽东工资404.8元;江青工资243元。”
那个年代,一个国家主席家中有一万多元活钱在账上不新鲜,特别是毛泽东,据毛泽东警卫李银桥说,毛泽东20世纪50年代的稿费就达100万元,毛泽东本人不经手,由中央特别会计室管理。家用不够,或有重大的花销时,经毛泽东同意,从稿费中拨转、开支。
毛泽东的工资404.8元,1955年7月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实行薪金制时定的,直到他离世一直没动;江青的工资243元,是当时的文艺二级,后来文化大革命,她当了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一下调到342.7元。那时全国人民工资都不动,她能一下长近100元钱的工资,也是破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