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收听广播轶事
收听广播是邓颖超晚年的主要“消遣”方式,然而这种“消遣”并非单纯意义上的休闲。
1988年7月的一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出了一篇《人民日报)头版发表的有关保护检举人权利的报道和评论员文章。邓颖超听后辗转难眠,她深为揭发人的安全担忧。于是,她专门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和人民日报社编辑部写去一封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的同志并人民日报社:
今天我听了《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及《是事实,不是诬告》的报道,我要赞扬你们做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我很激动,也很感动。可惜,两件报道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此致
敬礼!
读者 邓颖超
1988年7月26日
邓颖超在广播中听到的是一起轰动全国的因群众揭发信而遭追查“诬告”的事件:
198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收到一封来信,反映湖南省桑植县林业局局长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等问题。来信很快被摘登在中办国办信访局的《群众反映》上,而且为保护来信人只署名“桑植一干部”。此事一经刊出,立刻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并批示查办。
3月上旬,由湘西州林业局和桑植县负责人率领的7人调查组,来到桑植林业局调查。一周后,得出“来信反映的五大问题与事实不符,应予全部否定”的结论。群众对此纷纷表示不满和担忧,果然,调查组还未撤走,一股追查“诬告”风就在县林业局内部刮起。
4月中旬,中办国办信访局和中纪委分别收到来自桑植县林业局及纪检组的报告。两份报告均要求追查所谓的陷害人的诬告罪并退回检举信。对此,中央的这两个部门根据处理群众来信的原则和所了解到的情况,致函湖南省相关部门“应予制止。”
国家审计署并未轻信州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派出了由湖南省审计局、林业厅,湘西自治州委组成的10人联合审计组来到桑植。经过23天的深入调查,终于弄清了真相:县林业局长等人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止17万余元,而是30多万元。审计组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桑植县林业局挤占挪用育林基金并非初犯,而是一犯再犯,建议将此问题通报全省”;对有关同志“应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其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不久,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出了通报。然而,通报发出6个月后,桑植县林业局局长仍未受到任何处分。更有甚者,县政府一位领导还多次在会上表扬该局长“是个好干部”,并说,“对待告状,我们态度是:不听、不怕、不理”。
邓颖超从广播里收听了报道并写出那封信后不久,《人民日报》将她的信全文刊出,同时又配发了第二篇评论员文章《两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新华社记者专程深入桑植查访案情,之后发表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揭露了这起所谓的追查诬告案。《人民日报》在刊登时,还配发了题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的评论员文章。
在邓颖超的关心下,湖南省委决定彻查桑植县林业局的严重问题。不久,桑植县林业局长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湖南省委还专门做出了关于保护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