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今天,中国网刊发了著名学者汪宏华的“红学”新作,文章称史湘云一生唯一的婚姻是嫁给了宁府的正派玄孙贾蔷,未曾嫁过贾宝玉或卫若兰。“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的贾蔷即是判词中的“才貌仙郎”。主要依据是,第31回宝玉将麒麟遗失在蔷薇架下,而该蔷薇架正是第30回小旦龄官刚刚画过“蔷”字的地方。宝玉受此启发而想到借蔷薇这一象征物移花接木,置换麒麟姻缘中的男主角。在他看来贾蔷比自己更适合于湘云。此举与第28回他将蒋玉菡的汗巾子转赠给袭人异曲同工。原文如下:
这些年,笔者相继对《红楼梦》主要人物香菱、黛玉、宝钗、探春、妙玉的结局做了新的推断,广受关注,有朋友来信询问,为什么要回避史湘云呢?我说,我是按照人物的相互关系和谶语的隐显程度解读的,从显到隐逐步深入,易于理解,史湘云太重要,我只敢慎待,不敢回避。现在,我觉得解读湘云的时机已经成熟。湘云从来就没有嫁过宝玉或其他人,她一生惟一的婚姻是嫁给了贾蔷。这段婚姻虽然短暂,但很幸福,“霁月风光耀玉堂。”之后她长期漂泊他乡,做了闲云野鹤、逸士高人,所谓“寒塘渡鹤影”。
一、宝玉故意遗失金麒麟,转移湘云注意力
读过《红楼梦》的人一定都记得,第30回宝玉曾无意间看到小旦龄官在蔷薇架下哽噎并画“蔷”字。但只怕很少有读者留意第31回宝玉的金麒麟也失落在这里。小说写道:湘云和翠缕“一面说,一面走,刚到蔷薇架下,湘云说:‘你瞧那是谁掉的首饰,金晃晃的在那里。’翠缕听了,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正自出神,忽见宝玉从那边来了……”为什么小说要连续两次以蔷薇架为背景呢?不是巧合!是宝玉受到“蔷”字启发后灵机一动,决定借蔷薇这一象征物移花接木,将麒麟姻缘中的男主角置换出去。
此前主流观点认为,金麒麟是伏宝玉与湘云有缘,甚至“白首双星”。实际上,麒麟和木石、金玉一样都是家长们人为的把戏,并不代表任何神意。宝玉起初是凭直觉怀疑、厌恶它们,称之为“劳什子”,后来通过观察麒麟一案的制作全过程,终于窥破了魔术的真相。第29回贾母兴师动众知会张道士,演出的就是一场“提亲”双簧。第30回麒麟的女主角湘云翩然而至更是应证了这一点。宝玉很聪明,他没有贸然提出质疑或揭批,而是将计就计,向湘云续演了一场“大意失荆州”。此情此景果然让湘云的思想发生了微妙的改变,“默默不语,正自出神。”她意识到自己的婚事不会太顺利,但又不知将如何变化。听天由命吧。从此便“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直到遇见贾蔷,她才重拾青春梦想,回忆起蔷薇架下的这一幕,大喜过望,以为上天注定将“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
这里边宝玉用了两层善意的欺骗:一是将有意失落说成是无意;二是利用湘云相信阴阳、宿命论的性格特点,制造新的宿命,以有为作无为。
其实,遗失麒麟不是宝玉独立的一次行动,他经常用信物替换的手段设谶,而且有成功的先例。比如第28回他将汗巾子转系到袭人腰间,袭人就真与蒋玉菡结成了伉俪。表面看来,它们是曹雪芹运用的无意识的行为预谶,实际是宝玉觉醒后的叛逆之举。当他发现神话都是家长们玩弄的权术之后;当他发现裙钗们都迷信这些神话之后,便决定暗地里自编自演神话,使事情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制家长的“天命”而为之。从宝玉将北静王的“念珠”转赠给黛玉,也可以判断黛玉最终嫁给了北静王。如果不是想“转嫁”,一个男人是不可能向自己心仪的女子引荐另一个男人的,只字都不会提。
二、自由婚姻必胜,包办婚姻必败
为什么我们可以相信家长们编织的神话都将失效,宝玉的神话都将成功呢?
第一,他们制造神话的出发点不同。家长们是出于一己之私包办婚姻,“木石”源于贾政,“金玉”源于王夫人,“麒麟”源于贾母;宝玉则是站在对方的利益考虑,帮助裙钗们寻找属于她们自己的爱情。
第二,家长们制造的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试想,一方要宝玉娶黛玉,一方要宝玉娶宝钗,还有一方要他娶湘云,这样的神话怎么可能同时实现?但宝玉是按照“分定”的原则、情趣相投的原则,将众人的目光从自己的身上移开,化解矛盾,化解多角恋。
第三,严格说,宝玉制造的不是神话。由于当时男女授受不亲,陌生男女只能通过信物传递感情。这时候信物就成了媒介,不再是神来之物了。恰恰相反,宝玉的目的是要改神话决定命运为性格决定命运,改家长决定命运为自己决定命运。
第四,家长们采用的是强压式,易生逆反;宝玉采用的是启发式,因人制宜、点到为止,易被接受。譬如他给袭人系汗巾的做法就比较粗俗、直接;对湘云就雅致而又隐晦,不是简单地将麒麟转赠给贾蔷,而是放在了开满鲜花的蔷薇架下。这个题目对于湘云来说不算太难,至少能让她想到:我未来的夫君有可能不是宝玉,他应当如花似月,且与蔷薇有关。宝玉深得循循善诱之妙,假如他在黛玉面前反复念叨北静王如何有品位,在湘云面前解释贾蔷如何有才貌,情况会是多么糟糕啊。
第五,宝玉的成功不仅仅是依靠微言大义,还在于他最后做出了与香菱私奔的行动。他很清楚,只有彻底拿掉自己这块磁石,才能真正改变薛、林、史固有的磁力线,迫使她们重新定位人生。此后黛玉才从“木石”转向“念珠”,宝钗才从“金玉”转向与贾环名字上的“钗环”,湘云也才愿意花心思破解蔷薇迷局。她们惊奇地发觉,没有了宝玉,爱情更甜蜜,世界更精彩!
所以,家长的失败与宝玉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宝玉积极有为、斗智斗勇的结果。他给《红楼梦》增添了一抹喜剧的颜色。
三、贾蔷堪称才貌仙郎,湘云比龄官更适合于他
或许有人问,贾蔷能称得上是“才貌仙郎”吗?笔者认为非他莫属。首先,“貌”没有问题,贾蔷“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至于说“才”,不一定就是文才、诗才,也可以是凤姐的持家理事之才、宝钗的小惠全大体之才;也可以是冷子兴的经商之才、贾雨村的钻营之才。小说最初对他的评价是“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后来受贾珍派遣,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做上了大观园戏班的总管。贾蔷在这一职位上可谓驾轻就熟、名利双收,否则也不会为了讨好龄官,将刚刚花钱买来的会串戏的雀儿放生,并拆笼。从另一个角度看,贾蔷能赢得龄官的芳心,令其泣不成声、千百次地画“蔷”字,也说明他身上具有非同寻常的魅力。孤傲的龄官是连元春、宝玉的帐都不大买的。
总体而言,贾蔷的气性属于正邪双重,稍偏邪。与湘云相当。湘云也曾跟随宝钗说“混帐话”,奉劝宝玉走名利正道。但邪的程度比宝钗浅。
解析到这里,新问题又出来了,宝玉为什么偏偏要在龄官热恋的时候,继续将湘云介绍给贾蔷呢?这不是制造新的“三角恋”吗?非也。一,宝玉在第31回并不知道龄官爱上了贾蔷,只看到有人在蔷薇架下画“蔷”字,但不知是谁,更不知其真实用意,以为是写蔷薇这一植物名。直到第36回“情悟梨香院”,才明白龄官的“蔷”字也是指贾蔷。两人之间只能算不谋而合。二,龄官和贾蔷虽然有爱情,但性格严重相左。起初元春省亲时,贾蔷命龄官作《游园》、《惊梦》二出,龄官就执意不作,贾蔷扭不过他。其后又出现了买雀笼、拆雀笼一事。这些“求全之毁,不虞之隙”必将极大地挫伤感情。就像宝玉和黛玉一样难以持久。最后,当贾府遣发戏子时,龄官也果然不愿留下,走了。谁与贾蔷更般配呢?气度宽宏的湘云。可见,宝玉不是在制造新的矛盾,而是在优化组合。
或许还有人担心,宁府正派玄孙贾蔷的辈分比湘云低一辈,贾母会有意见。笔者以为不必过虑。这种跨辈分的婚姻更能彰显湘云我行我素、爱我所爱的个性,正如她自诩的:“大英雄能本色,真名士自风流”。当初她与宝玉就不避嫌疑,躲在一处啖食鹿肉,后来蓦然回首遇见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还会有所顾忌吗?再者,贾母的麒麟梦已然破灭,也就无心再干预湘云的婚事了。何况在古代,无论是律法还是习俗一般都不计较女方的辈分,女人在娘家和婆家辈分不同的情况很常见。
四、湘云在逆境中走向成熟,不再相信宿命
现实显然比想象的更为残酷,封建社会存在着“三纲五常”,家长之上还有更专制的君臣,宝玉纵然不畏强权,处心积虑启发裙钗,义无反顾逃出贾府,也只获得了昙花一现的短期效应。湘云终究没能和贾蔷地久天长,很快就因树倒猢狲散而不得不只身漂泊他乡。但苦难向来有它积极的因素,湘云在遭遇大起大落之后不再笃信宿命了,既然“阴”尽不一定“阳”来,既然儿时的坎坷不能弥补,那就直面现实吧,如闲云野鹤一般从容淡定。此时的史湘云就不是过去的云儿了,过去更多是因为迷惘而压抑内心的情感,假装成熟。
宝玉也没有就此止步,为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改变家国命运,他做了一名作家,写作《石头记》,用文字和思想唤醒世人。(《红楼梦》开篇的“我”不是曹雪芹,而是贾宝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千万不要以为湘云就是所谓的脂砚斋,从脂砚斋将湘云嫁给卫若兰可以看出,此人对《红楼梦》基本不通。他还谎称见过后半部,实际《红楼梦》连80回都不需要,前75回即从结构上形成完璧。面对天才和名著,我们惟一的办法是用同样的天才去感悟,弄不得半点虚假。未来,谁更早抛弃脂砚斋和高鹗,谁将更早认识《红楼梦》,贾宝玉预想中的长期效应终将显现出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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