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建造别墅肯定违法
2008年12月12日 09:03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关于“龙门石窟旁冒出别墅群”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国家文物局文保司副司长李培松昨天向记者表示,尽管目前具体情况还不太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建造别墅肯定是违法的。
“目前,世界遗产保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缓冲地带等‘模糊地区’。”李培松说,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任何一处世界遗产地在申遗时,都要作核心保护区、控制和缓冲地带的保护规划,以保护遗产地的整体风貌景观。世界遗产的缓冲地带不是不可以搞建设,但是建设项目一定要经过地方和国家文物部门批准。龙门石窟在建的这批别墅,国家文物局和河南省文物局一无所知,肯定没有履行报批手续。“当然,河南洛阳此次的处理方式还是不错的,已经叫停工程,正在解决问题。”
据悉,国家文物局已就此事与河南省文物局取得联系,河南省文物局表示,在文章见报之前,他们对此事也一无所知,并表示尽快进行调查。
(记者刘琼)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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