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太火,火到惊动了中央电视台。在接连几天被《新闻30分》等报道后,12月2日,“山寨现象”上了《新闻联播》。这是国家级电视台首度关注网络时代所形成的草根文化,也意味着由这一新兴词汇所代表的民间文化现象,第一次进入官方视线。
“从2003年开始出现山寨手机到各种山寨产品,‘山寨’一词已经从经济行为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新闻联播》的评语简单而到位。如其所言,2003年前后,“山寨产品”在南方城市“崭露头角”,但当时还没被统称为“山寨机”,在大众眼里,它们不过还是仿制和盗版产品。直到今年6、7月份,随着各网站建立“山寨手机”专题页面,“山寨”一词才得以迅速蔓延开来。
山寨由“产品”被上升到“文化”高度,有一个明显的转折点,那就是“山寨明星”的出现。今年8月份,某电视台播出“山寨周杰伦”的广告。而几乎前脚跟后脚出现的山寨版“F4、周华健、刘翔、李云龙”,共同组成了一个山寨明星阵容,有人笑言,用这个阵容搞一个春节联欢晚会,准能将央视春晚“打趴下”,话音未落,山寨版春节晚会已在紧锣密鼓之中,且获得数家企业几百万元的赞助。“山寨春晚”的出现,是“山寨文化”登峰造极的一个标志,它让人在啼笑皆非的同时,又让人充满期待感。也许,未来在回顾山寨文化的兴起和消亡时,“山寨春晚”将是绕不过去的一起“大事件”。
除央视外,网络近乎泛滥的传播以及其他媒体密集的关注,也为“山寨文化”成为饭桌话题提供了推动力。某地方卫视就连续数期对山寨电影、山寨话剧、山寨文化进行讨论。《新闻联播》的报道,点燃了传统媒体对山寨文化密集式的报道及讨论热潮。整个12月上旬,几乎所有重要媒体都刊发评论员文章,对山寨现象进行探讨。
耐人寻味的是,同样是媒体,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目前传统媒体对山寨文化所形成的主流意见是:山寨文化其实就是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强盗文化的替身,山寨文化不能给山寨产品披上华丽的外衣让其招摇过市。然而,之前在网络上,山寨文化却被赋予了“挑战文化霸权、消解各种强权”的含义……如果按照现在的形势进行判断,已经基本断定:网络是山寨文化的发现者和培育基地,而传统媒体则是山寨文化的终结者。
通过两种媒体对待“山寨现象”的角力,可以看到网络媒体的感性和传统媒体的理性,它们分别代表的,其实是社会上两种观念和文化的对抗。有人认为,这是民间思想和精英意识的一次“博弈”,表面上的确如此,网络上以草根面孔出现的网民,正通过力挺山寨文化,来争夺和扩大自己的文化发言权,而传统媒体上出现的批评声音,也不乏“山寨文化可耻”、“山寨让中国蒙羞”等尖锐用语。正在面临着非黑即白、非白即黑尴尬处境的“山寨文化”,下一步真不知该往何处去。
造成今日人们对山寨现象争议如此巨大的主要原因,我想,还是在于大家将“山寨文化”与“山寨产品”混为一谈了。任何有点市场经济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山寨产品”是市场处于无序状态时才会盛行的,它们只能寄生于正常生产和销售所照顾不到的环节,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它是对市场的一种弥补。现在它却大有颠覆所有制造业的发展趋势,而在讲究创意价值、重视创造力的时代,“山寨产品”的大行其道,完全不可思议。
与“山寨产品”打法律擦边球所面临的危险相比,“山寨文化”还有着其积极一面的意义——它将会成为所有傲慢的强权者的敌人。在它的嘲笑之下,一切自以为是的假权威和假公正的虚伪面孔,都会脱落下来。但有一点值得警示的是,一旦“山寨文化”为“山寨产品”所利用,成为为其开脱罪责的借口,“山寨文化”也将很快一文不值,成为网络速朽文化的又一牺牲品。
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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