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父亲作品被侵权 吴晗之子状告五出版社
2008年10月21日 15:0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卜昌伟 斐晓兰)昨天,因认为侵犯父亲相关作品著作权,吴彰分别将中华书局、北京涵芬楼书店有限公司、百花文艺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等单位告上法庭。
吴彰诉称,他是北京市原副市长、著名历史学家、社会活动家吴晗的儿子,且为吴晗唯一法定继承人。近期分别在北京烂然书屋、北京涵芬楼书店发现了由中华书局、百花文艺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出版的吴晗遗作《明史简述》《朱元璋传》《灯下集》等书。吴彰认为,自己是上述书籍的唯一继受著作权人,中华书局、百花文艺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等出版、发行上述书籍未经许可,侵犯了自己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故请求判令上述被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侵权书籍;在《光明日报》《北京日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
《朱元璋传》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对于吴彰的状诉,该社对外合作部副主任杨岩松表示,由于历史问题,吴晗的《朱元璋传》早年并没有著作权之说,但该社一直将该书的出版稿费58000元保存在社财务部门。“2001年,一位自称是吴彰亲戚的人,带着吴彰的授权书、印章等手续找到出版社,声称受身在海外的吴彰之托,来和我们签订《朱元璋传》的出版合同。在查证无误的情况下,出版社与吴彰签下了出版合同,吴领走了稿费。不料,吴彰去年突然找到出版社,声称当年的授权书是假的,要求我们停止出版,与他签订正式合同,被我们拒绝了。”杨岩松认为,在这件事上,人民出版社并没有侵权行为。出版《灯下集》的三联出版社版权部负责人石晓光也表示,该社有吴彰的授权书,手续合法,不存在侵权。
【编辑:张哉麟】
相 关 报 道